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崔冰冰)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深入调查财产线索,积极引导协调,顺利促成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该涉企案件系茌平某物流公司与洛阳某宜电公司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并判决洛阳某宜电公司偿还茌平某物流公司煤炭款732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洛阳某宜电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执行法官奔赴洛阳,进行线下调查,发现洛阳某宜电公司规模较大,且在正常经营,但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研究后,执行法官又三次赴洛阳当地,对涉案企业、股东及相关银行流水进行辗转调查,发现洛阳某宜电公司有转移财产、利用他人账户周转资金的嫌疑。
掌握初步线索后,该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洛阳某宜电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和严肃告知。在法律的威慑下,洛阳某宜电公司能够意识到自身错误,也惧于法律制裁,但表示企业现在负债较多,确实缺乏足够的履行能力。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且被执行人可正常生产经营,职工人数较多,若措施不当,极易导致涉案企业停产停业,引发职工安置问题。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积极协调,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次商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煤炭款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洛阳某宜电公司先行偿还申请执行人茌平某物流公司70万元,剩余部分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至此,这起涉企业合同纠纷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既缓解了申请执行人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也保护了被执行人企业的良性发展。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执行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执行工作全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为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