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12日电 题: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黄河——用法律武器保护好母亲河
新华社记者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黄河立法工作。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依法治水,从流域系统性和生态整体性出发,护佑黄河的工作实现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由短期到长远的突破。
有法可依,筑牢黄河万里生态长廊
每到防汛关键期,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吕丽总是一趟趟到黄河岸边巡河。“现在守护黄河有了黄河保护法作保障,我们在工作中有法可依,给群众宣传起来更有理有据。”吕丽说。
黄河保护法直面水沙不平衡、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等问题,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连绵起伏的山峦下,草场泛出淡淡的青色,有“黄河源头姊妹湖”之称的扎陵湖、鄂陵湖碧波荡漾,犹如两块镶嵌在黄河源头的翡翠。
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甘学斌介绍道,“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黄河上游约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等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渔猎等活动。我们开展工作有了抓手,不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严格执法,护佑母亲河休养生息。6月下旬,甘肃省首例适用黄河保护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庆阳市庆城县结案,河道恢复原状,足额缴纳罚款,当事人对非法垫地侵占河道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悔过。庆城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郭政统说,黄河保护法为各地依法保护黄河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法律指导。
甘肃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牛军说,黄河保护法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九曲黄河走上了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循法而治”的良性轨道。
协同治理,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守护母亲河,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需要多部门勠力同心、各省区携手向前。
微风拂动东平湖,水清岸绿,鱼跃鸟飞。山东省东平县公安局湖上分局“生态警长”史会营每天驾驶巡逻艇进行早巡、夜巡。
“保护黄河不是河务一家的事,公安、检察院、法院、河长办等部门正在联合开展水行政执法。”山东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副处长延若新说,河务局联合山东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河长办建立了“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黄河流域河湖监管长效保护”三项机制,积极推进水行政联合执法平台建设。
黄土高原和毛乌素沙漠交汇处的红碱淖,如一颗遗落在沙海中的明珠。每年4月至8月,大批遗鸥来到这里繁衍生息,红碱淖成为世界最大的遗鸥繁殖与栖息地。
20多年前,红碱淖却面临着萎缩危机,约30%的水面消失。为了拯救红碱淖,内蒙古和陕西联手建立了蒙陕联合水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从2016年开始实施红碱淖生态补水。每到秋季,鄂尔多斯市札萨克水库便开闸放水,来自塞北的一泓清水为红碱淖带来生机与活力。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向红碱淖补水约700万立方米,有效扩大了湖面面积。“喝得饱饱的”红碱淖,敞开怀抱迎接南来北往的候鸟。
众力并则万钧举。黄河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正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局面。
青海省和山东省构建起黄河生态保护联合机制,黄河源头生态观测实现了向山东实时共享;山东省和河南省建立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黄河中上游的陕西榆林、延安与甘肃庆阳、宁夏吴忠、山西忻州、内蒙古鄂尔多斯五省区六地市法院共同签署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法治护航,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
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在水的问题上精打细算。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突出的生态矛盾,高质量发展更要“有多少汤泡多少馍”。
“水的问题具体到黄河流域,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需要水,保障粮食安全需要水,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也需要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说。
在甘肃,水利部门加强甘南黄河上游区、祁连山区、渭河源区等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管控,系统完善黄河重点支流泾河、渭河、洮河水网体系,全面形成全省大水网格局。
在陕西,水资源实行从严从细管理,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5.7%、32%。
目前,水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空冷节水技术、雨水回收利用等正逐渐成为沿黄地区能源化工企业的“标配”。榆林市副市长杨扬说:“我们将进一步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计划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6%。”
以水定产,产业谋新,协同发展。黄河流域不断积蓄着高质量发展动能,千年黄河故事正在谱写新的篇章。(记者魏婧宇、恩浩、张玉洁、邵琨、姜辰蓉、李占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