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系统承担着收购、储存、经营国家粮食的重要职责,然而一些粮库“守门人”却变成粮仓的“硕鼠”。
记者近日对吉林省白城市查处的多起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不法人员贪腐手法隐蔽、专业化程度较高,采取虚销“空气粮”、私卖“升溢粮”、假购“增数粮”等手段大肆敛财。一些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缺失,致使粮仓“硕鼠”敛财屡屡得手。
虚销“空气粮” 套取巨款
白城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于冰介绍,白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粮食系统关键环节,对全市37户政策性粮储企业基本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我们对多年来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全面梳理摸排。在全市范围内抽调财务审计、仓储管理、执法监督、验质检斤等专业人员,与纪检监察、公安经侦等办案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围绕粮食收购、储备粮轮换等环节和涉粮贷款、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一些‘硕鼠’随即被查处。”于冰说。
记者通过梳理查处的案件发现,“硕鼠”敛财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虚销“空气粮”套取巨款。镇赉县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向记者介绍,虚构“空气粮”是指以陈粮价格虚假卖出,再在账面上以新粮价格回购,通过虚购虚销、借助库存不动、账面作假的方式,差价落入个人口袋。虚购虚销“空气粮”危害极大,查处的镇赉县大屯粮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徐晓光案就是此类案件的典型。
大屯粮库曾受中央储备粮镇赉直属库委托收储6528吨稻谷。徐晓光授意财务人员将6528吨稻谷虚假出售给镇赉一家米业有限公司。按照陈粮价格每吨2760元,虚假出售总计1800余万元。然而,徐晓光又安排相关人员虚假采购6532吨稻谷,按照新粮价格每吨稻谷3040元,虚假支付购粮款1980余万元。“粮食库存根本没动,通过账面做假,180万元‘新’‘陈’差价款就轻松落入了徐晓光个人口袋。”
经查,徐晓光在粮库与粮商之间无中生有,制造交易假象,共计9次贪污公款600余万元。近期,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私卖“升溢粮” 中饱私囊
“硕鼠”敛财的另一个方式是在“升溢粮”上作文章。
“升溢粮”是指在粮食收购、入库、仓储、调运、出库过程中,经过扣除水分杂质及烘干、通风、加湿等过程产生的溢余,通过不计入库存账目等方式,隐瞒并私自出售、侵吞粮款。
洮南市纪委监委专案组人员向记者介绍,例如100斤玉米,经过“扣量”按98斤收购,实际去除水分杂质剩了99斤,多出来的1斤粮就属于“升溢粮”,也被称为“涨粮”。一个收粮季下来,积少成多,数量也非常可观。出现“升溢粮”本身是正常现象,按规定属于国有粮食,应该登记入账,不允许隐瞒并且私卖。
洮南市永茂粮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田和,就曾将粮库运营产生的“升溢粮”出售,出售所得90万元,其中45万元被田和据为己有,剩余近45万元用于单位不合理支出。
法院审理查明,田和任永茂粮库主任10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出售“升溢粮”等手段套取公款830余万元。近日,田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假购“增数粮” 骗取公款
粮仓“硕鼠”敛财还有一种套取公款的隐蔽手段,就是假购“增数粮”。
“镇赉县第一粮食收储库原主任李军擅自决定采取虚假采购粮食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粮款1109万余元列入账外。”镇赉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专案组人员介绍,李军虚假采购行为,危害更大。因为他仅通过伪造粮食出入库文件,资金相互支付,造成交易错觉,实际上导致粮库少存了很多粮食。
现已查明,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400余万元,其中以虚假采购粮食方式套取款项达200余万元。
李军退休后,镇赉县第一粮食收储库主任继任者段宝东“前腐后继”,同样采用假购“增数粮”的方式套取国家粮款,通过非法手段侵吞部分账外资金。李军和段宝东两人“接力贪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长达10余年之久。
李军被镇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李军上诉,近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段宝东则被镇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
白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说,监管责任缺失、管理体制不完善、涉粮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是产生涉粮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白城市粮食专项整治以来,截至目前共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及移送检察机关共计22人。从查处的这些案件可以看出,部分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存在短板,国有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不严格、监管乏力,存在行业性系统性问题。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宫笠俐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管理规定、粮食仓储保管规定;同时,严格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的长效机制;要持续加强对粮库“一把手”的监管,严防以权谋私,进而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白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立春表示,将深入剖析粮食购销领域案件特点,集中排查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风险点和突出问题,督促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部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