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借款人被拘留 促担保人履行
2023-09-05 09:31:30
 

  中国法院网讯(黄安石)9月4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一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借款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又找到借款担保人刘某,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刘某主动履行全部标的款。

  据悉,2019年6月,王某因经营一家酒店,向银行贷款50000元,并由刘某帮其担保。贷款期满后,因王某经营的酒店生意不佳,一直处于亏本状态,无力偿还到期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未果后,便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银行货款50000元及利息,刘某承担连带责任。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刘某均未主动履行还贷义务,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刘某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王某一直称无钱还贷,既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而作为担保人的刘某,更是心有不甘,不愿还款。

  为使该案能顺利执结,执行干警经多次劝说无效后,9月4日上午果断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随后找到作为贷款担保人,本案第二被告刘某看到法院动真格了,刘某终于害怕了,主动履行所欠贷款及利息。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