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法院案款扫码支付功能上线,并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先行投入使用。自上线至今,当事人通过扫码支付共计缴纳案款逾42万元。
自今年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上海三中院发现,随着案件的增多,不少当事人反映,因上海三中院全称是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这三家法院合署办公,相关案款需统一缴纳至上海三中院,在缴纳保证金、执行款等案款时,存在因法院账户名过长导致汇款不成功的情况,给当事人缴款造成困难,甚至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据上海三中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吴刚介绍,随着案件量的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当事人更多地参与进诉讼中,遇到缴款不成功致电法院问询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那么,扫码支付既已日渐普及,为何迟迟未能在法院案款缴纳中运用?堵点到底在哪里?能否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早在2016年,上海法院就上线了“e号通”,该系统实行“一案一人一号”,即向每位当事人分配一个单独的专属账号,该账号系法院案款主账户项下的虚拟账号,伴随案件审判执行全过程,有效避免因案件信息与款项信息不匹配出现的不明款,从而最大限度消除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但由于采用扫码支付的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只能向主账户汇款,无法对应虚拟账号,故扫码支付方式未能为缴纳案款所用。
“那么,我们就给虚拟账号安排一个中转站。”“当事人不用填写法院信息,改成法院、汇入行预填,再通过中转站交由当事人确认。”“在缴款通知书上印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就是信息确认页,确认后对应的就是虚拟账号了。”……理念一新天地宽,大家集思广益,不断提出新方案。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上海三中院与案款汇入行、技术公司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共同研究制订了法院案款在线缴纳解决方案。短短2个月时间,经应用开发、程序部署、对账联调、云网测试等,上海法院案款扫码支付功能正式上线。在现有案款系统分配虚拟账号开具缴纳通知书的基础上,新功能增加了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缴款的二维码,向当事人提供翔实明确的案件信息核对界面,当事人通过“扫一扫”确认信息后即可缴款,打通法院案款扫码支付堵点,实现当事人缴款方式更加安全高效、便捷多样。
落实“如我在诉”为民意识的上海三中院创新开发的这一功能,为全市法院案款在线缴纳提供了数字化转型的改革样本。“下一步,上海法院案款扫码支付功能将逐步在全市法院推开,惠及更多的当事人,我们也将持续以数字改革赋能,以科技手段切实解决当事人诉累。”上海高院信息处处长陆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