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白某某半夜潜入观音庙偷盗香火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现已生效。
2021年11月,观音庙管理员段某某发现寺庙监控被人拨至一旁,怀疑有人盗窃,便迅速前往寺庙查看,但被告人白某某却借机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白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被告人白某某使用同种手段,先后三次半夜潜入观音庙偷盗财物12400余元。
在庭审时,法庭围绕被告人白某某犯罪事实、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就控辩双方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开展了举证、质证和辩论。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节奏紧凑、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赔赃款。
法官提醒
切勿"掩耳盗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以为将监控拨至一旁便无人知晓,法治社会,一时的逃脱,只是负隅顽抗,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不要放纵贪欲。贪欲就像毒品,一旦放纵便一发不可收拾。此案中,被告人在第一次盗窃尝到甜头后,接二连三的实施该行为,那么结果只有一次又一次的罪责累加。
做好防范措施。作为寺庙亦或是家庭、企业,不能将监控作为“万能保险”,只有定期检查周围建筑是否有被盗风险,做好防盗措施,才能真正杜绝此类案件发生。
下一步,岚皋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营造“公平正义 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让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同时,将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构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更多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