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把力量向一线集中、把工作向诉外延伸、把任务向诉前布置,结合人文地域和行业特点,创新“罐罐茶调解法”等极具地方特色的调解方法,构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执行+互联网”的多元化解纷新机制,健全“抓前端、治未病”的诉调对接新模式,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打官司”造成的矛盾激化、连环诉讼等负面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各类纠纷687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的35.41%,讼前成功分流率61.23%,诉讼收案同比下降12.81%,一站式建设工作综合指标长期稳居全省前列。
坚持“分出去”,激活多元调解
通渭县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构建综治中心、各乡镇、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本力量的调解体系和诉调对接机制,完成全县18个乡镇、各行业系统的337名调解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结合“一诉讼两推送”工作机制,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向各乡镇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组织推送案件。年内通过“一诉讼两推送”机制推送调处家事、邻里及健康权纠纷45件。结合“无讼村”创建,选定10个村(社区)建成10个基层“示范调解室”,通过“法官+人民调解员”的“一对一”业务指导,打造家门口的调解室,就近便捷调处纠纷,10个“示范调解室”自今年5月份成立以来共化解各类纠纷65件,实现所在村(社区)矛盾纠纷95%以上在诉前化解。指导成立“通渭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结合金融借款纠纷证据充分、权利义务明确的特点,全部导入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取得了可喜成绩。调解的县农信社与王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涉案标的7000余万元,启动“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执行+互联网”工作机制后,经行业调解达成协议,由县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执行后经依法裁定以物抵债执行终结,前后仅用时一个半月时间,节约诉讼费、律师费70余万元。截至2023年8月,委派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672件,调解成功338件,调处成功率50.29%,标的额2.65亿元,共节约案件受理费600余万元。
坚持“请进来”,筑牢解纷根基
为减轻打官司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诉讼体验,通渭法院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开展非诉调解和提供司法辅助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巾帼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老兵调解室”等行业特色调解室,由各行业委派驻院调解员开展工作。建成一个邮政集约送达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在六个法庭各建成一个特邀调解室,邀请基层治理单位的8名人民调解员驻院(法庭)开展调解。县司法局派驻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县邮政公司派驻一名职员专门提供司法送达服务。今年以来,驻院(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各显神通”,诉前调解纠纷580件,占同期受理诉讼案件的30%,月人均调解案件在10件左右,效果十分明显。
坚持“树品牌”,擦亮调解名片
通渭法院落实能动司法理念,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李店法庭所辖乡镇为通渭县山楂和金银花种植和加工基地,李店法庭以服务特色产业为己任,打造“山楂法庭”品牌,主动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因通渭人有喝“罐罐茶”的习惯,专门建成了“罐罐茶调解室”,邀请在当地素有声望的退休村干部担任调解员,专门化解家事和邻里纠纷,通过一杯浓浓的罐罐茶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化解了心里的疙瘩。年内通过“罐罐茶调解法”化解家事、邻里纠纷7件,修复了社会关系,起到了办理一案,感化教育一片的作用。同时,结合调解员的个人特色和性格特点,在六个法庭推出“老董调解室”“老范说事室”等极具调解员特色的调解品牌,总结提炼了“老董1+3+N调解法”“老范沟通六法”“晓莉疏导法”等调解方法和技巧,充分展现驻庭调解员的个人魅力,激发了驻庭调解员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品牌效益正在发挥。年内,基层法庭调解品牌室调解员调处案件310件,占法庭新收案件的38%以上,最高达到新收案件的48%,占到了法庭结案的“半壁江山”,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