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案件结案率达100%,发出司法建议130余份,执行结案43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湖南省娄底市两级法院持续保持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带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守土尽责,保持高压态势
“我们把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当成政治大事、本职要事、民生实事和攻坚难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深入基层督导调研、办案法官依法办案’的工作格局,并持续不断优化。”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表示。
谢某翔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娄底中院办理的第一个要案。2014年至2020年,以谢某翔为核心、肖某威等11人为主要成员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犯持枪抢劫、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行,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该案所有被害人不畏惧黑恶势力,全部到庭检举揭发,彰显了扫黑除恶深得民心,极大地鼓舞了办案人员,也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该案承办法官石乃庭说。
由于涉及罪名多、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该案办理起来有很大难度。面对如小山一般的卷宗,案件合议庭成员“白加黑”“5+2”,废寝忘食地审阅卷宗,对繁杂的证据材料进行抽丝剥茧,确保了案件高质、高效审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结,得益于娄底法院立足审判实际,沿用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业骨干法官库和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院庭长担任承办人或审判长,从严落实精准打击。
多方联动,推进社会治理
在审理谢某翔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谢某翔等人利用银行账号频繁取现或转账。于是,法院向娄底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分行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资金源头监管,加大对大额取现套现、频繁取现套现等异常账户的管理和监控,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等洗钱非法犯罪专项活动。
“银行方面第一时间开展账户管理、资金源头监测及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组织得力,措施得力,整改有效,效果显著。”娄底中院刑一庭庭长刘黎平介绍说。
在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娄底法院及时研判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监管机制。
如何让扫黑除恶以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深入人心?
娄底中院先后下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分工方案等系列工作机制文件,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排期,推行“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制度,实行案件督办和通报制度。法院还不定期开展送法活动7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除恶务尽,追击“漏网之鱼”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
娄底法院注重深挖彻查重点线索,通过公布举报邮箱及电话、组建联村工作队等拓宽举报渠道,精准有效“打财断血”。如易某案的调查组深入27家单位走访,调阅案件资料382宗,询问办案人员25人,回访受害人3人,线索核查办理取得重要突破。
“自从‘二胖’等黑恶势力被打掉后,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城市的法治环境变得更好了,社会治安更安全了!”市民李先生直言扫黑除恶“扫得好、除得实”。
为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娄底法院靶向发力,高举执行利剑,全面提升涉黑恶案件执行质效——
对所有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分级负责,明确不同时间节点具体目标,对执行存量案件拉单列表,启动“一案双查”机制,推动逐一清结,截至目前,执行到位率为97.21%;
通过悬赏执行等拓展执行方式,坚持“三统一”管理,推行“四查一建议”,积极探索“公物仓”做法等,对71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向20个服刑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1份,62名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罚金96.1万元,26名被执行人亲属自愿协助、代为履行义务。
任重而道远。在平安建设这条路上,娄底法院始终保持标准不降、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服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