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平桂区:法情并举暖人心 温情执行促和谐
2023-08-15 14:56:4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侯嘉文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起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及相应利息。2022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第一次执行和解协议,刘某于当日向杨某支付6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但此后刘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并跑到外地跟法院玩起了“失踪游戏”,经法官多次传唤后仍未到执行局。

  执行过程

  2023年3月1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发现刘某已经回到贺州,便立即带着法警前往其家中找人。刘某看到法官登门直接表示:“我去外地并没有赚到钱,无法继续履行和解协议。”正当法官决定将其拘传回法院时,刘某年迈的老母亲,颤颤巍巍地从房中走出,嘴里喃喃地念叨:“法官同志,我这有钱,让我帮他还吧”!满布褶皱的手中握着一沓面额小又磨损严重的纸币。这位老人的出现,牵动了现场所有人的心。法官立即上前搀扶老人,连忙解释道:“阿婆,钱您收回去,以备不时之需。我们拘传刘某到法院没有其他目的,只是希望他不再逃避,正确面对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拿出还款诚意,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刘某见年迈的母亲为自己担忧,瞬间流出了心疼的泪水,对自己的妈妈说:“妈,没有多少钱,您别担心,我去法院把问题解决好就回来了。”

稿图5.jpg

  到法院后,刘某表示从今日开始努力找一些散工来做,每月10日偿还2000元,若当月效益好,就多还一些。执行法官见刘某态度诚恳,又考虑到刘某家中尚有七旬老母需要他照顾,于是将刘某的想法以及家庭情况告知杨某。杨某在考虑到刘某的家庭情况后,最终表示,若此次刘某真的能够按时给付,后续利息可以不再计算,以此激励刘某信守诺言。为观察刘某的履行情况,法官决定暂不结案,而是将此案划入追踪案件履行清单中。后续经过四个月的追踪,法官见刘某履行情况良好,于是将案件终结执行,此案暂时告一段落。

  平桂区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衡量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也顾及到当事人亲属的情感,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