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穆峰
法周刊:厦门是首批“全国双拥模范城”。作为厦门基层法院,同安区法院是如何发挥爱国拥军光荣传统,赋予涉军维权工作新的时代内涵的?
陈穆峰:厦门历来具有爱国拥军、军民团结的社会风尚和群众基础。作为司法审判机关,主动融入辖区“双拥”工作大局,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之责、现实之需、分内之事。
同安区驻地部队多、军人军属多,早在2007年初,同安区法院就设立了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和涉军案件合议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为了强化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2022年7月,在厦门中院的指导下,同安区法院联合福州军事法院、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驻地部队,成立全市首个军地协同司法服务中心,下设涉军维权合议庭、涉军维权执行团队和军嫂法官调解室,用心用情做好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和双拥共建工作。中心成立一年来,我们创新探索“三级法治指导员”“军嫂帮帮团”“部队法律人才教育实践基地”等拥军优属机制,联合福州军事法院编写法治军营服务指南,常态化开展英模讲堂、军地鹊桥会、小军官夏令营等共建活动。我们还将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活动从会议室搬到了军营,为持续深化军地共建夯实思想根基。
法周刊:“三级法治指导员”制度在法治军营创建工作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陈穆峰:法治军营建设是依法治军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近年来,我们多次到驻地部队走访调研,收集官兵法律服务需求。一些部队负责人表示,提升官兵法律素养,重点要解决学法不多、懂法不深、学用“两张皮”的问题。面向广大官兵的普法宣传,不能就法条讲法条,要结合鲜活的案例,更要解决实际问题。为了让法律服务更贴近官兵需求,我们设立旅、营、连三级法治指导员,与驻地部队对口帮扶,实时沟通驻地部队官兵法律需求,打造军人军属司法服务快速反应体系。除了回复军人军属的法律咨询,靠前化解涉军矛盾纠纷,我们也会根据部队需求,协助进行合同规范性审查等,为军地融合、依法治军提供法律建议,同时参与军队法律人才培养。
法周刊:军地协同司法服务中心在服务“双拥”工作大局中有哪些有益经验?
陈穆峰: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凝聚“双拥”合力,构建党委推动、军地互动、社会联动的涉军维权工作格局。驻地部队关心的问题,诸如国防光缆遭破坏、涉军土地发生权属争议、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等,并非纯粹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有关各方协同解决。司法协同中心架起了军地沟通桥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有关问题在法律框架下有效解决。二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涉军维权案件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就案办案,要充分考虑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依法衡平各方当事人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努力促进军民和谐。三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回应部队和官兵法律服务需求,创新开展涉军队、军人、军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通过以案释法、以事说法的形式,提升部队官兵法治意识,做到问题早发现、情况早处置、纠纷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