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法院+村委” 联动执行促案结
2023-07-24 11:24:04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 邓达)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同临湘市桃林镇三合村村委会展开执行联动,运用“法院+村委”调解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因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将骆某、喻某起诉至临湘法院。2022年12月,临湘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骆某、喻某须限期内分别赔偿吴某损失60112.9元、19800元。判决生效后,喻某拒不履行义务,吴某遂于2023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积极履行义务。随后对喻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查控,并在后续与喻某的沟通联系中得知,其唯一收入仅来自承包的三合村垃圾清运工作,履行能力较弱。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向其详细说明来意,希望能借助村委力量共同商讨一个可行方案用于说服喻某积极履行义务。
之后,三合村陈书记出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喻某积极释法,理法并举,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劝诫喻某并不是完全无能力履行,没必要因此影响自己后续的工作与生活;陈书记也积极配合法院对其进行劝解,并表示后续村里的零工也会给喻某作业,为其提供部分收入。同时,陈书记也积极与吴某沟通,希望吴某能考虑喻某的生活情况,减免部分钱款。
最终,在“法院+村委”的共同努力下,申请执行人吴某同意减免部分赔偿款,被执行人喻某当场一次性支付了175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