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数量庞大的业主群体,湖北咸宁咸安区温泉法庭用心用情化解,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从“解决得了”向“解决得好”转变
2023-07-15 09:29: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瑰 王亚姿 曹一平
 

  “这种方式真是快,不用缴费也不用开庭,对方要是赖账,我们就可以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心里踏实多了。”拿到司法确认书的业主们,连连为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点赞。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人来人往,一批批商铺业主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与大路置业公司签订了关于支付租金的调解协议,咸安区人民法院驻调解中心的法官工作室迅速跟进,作出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看着这一切,咸安区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周小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连半个多月的辛劳终于有了结果。

  2015年,由大路置业公司开发的位于市中心的某商业中心对外出售商铺,1053名业主在支付购房款后,成为了商铺业主,并与大路置业公司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商铺委托给置业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公司按约定向业主支付租金。2017年,该商业中心正式开业,但受市场环境影响,商业中心经营惨淡,公司承诺定期给付的租金一拖再拖,1053名业主对此无法接受,采取各种方式维权。

  2022年,该商业中心的326名业主起诉到咸安区法院温泉法庭,要求该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于双方对租金和违约金赔付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最终以判决结案,支持了业主大部分诉求,并对违约金予以适当调整。

  案子虽然结了,但事却“未了”。由于租金约定每年按期支付,判决只能解决之前的纠纷,之后的每一年,都面临不小的潜在诉讼压力。

  “1053户的纠纷,每年起诉到法院就是1053个案子,且不论法院的办案压力多大,仅仅是诉讼费的开支对于双方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周小影更多思考的,是如何用更好的方式解决诉讼之后的租金给付纠纷。

  随着租赁合同陆续到期,矛盾愈发集中,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周小影主动跟进,耐心与业主沟通对话,力求以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对于诉前调解工作的优质高效,周小影是有底气的。近年来,咸安区法院依托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中心,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促进纠纷的快速化解,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于法院与调解中心的配合无间,每年调解成功率超过55%,每年以这种方式解决的纠纷多达2000余件。

  “请放心,你们签订调解协议经过法庭司法确认后,具有和判决书一样的强制执行力!”这样的话,周小影不知向业主们说了多少次。然而,面对数量这么庞大的业主,做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有的业主在外地,需要在电话里沟通;有的业主年纪大,一句话常常要说两三次才能听清楚……

  “双方都往前走一步,租金还是按之前判决的算,公司尽快支付到位,这样对大家都好。”周小影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理工作,以减轻置业公司资金兑付的压力,给出合理宽限期,为公司争取“喘息”时间,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症结。

  在周小影的协调下,业主们以之前判决为蓝本,在租金上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两级调解中心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室紧密协作,一份份盖有咸安区法院印章的司法确认书交到了业主们的手中。

  到今年6月底,1053户业主中已有111户在两级调解中心调解成功。消除了群众心中的“堵点”后,这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渐渐地获得了更多人的认同。

  “挺过难关后,我们有更为充足的时间多方筹措资金,对业主租赁合同到期及时兑付,我们是有信心的。”大路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某表示。

  “矛盾纠纷不仅要‘解决得了’,还要‘解决得好’,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周小影表示。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