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翟杰 周冬雪)“感谢昌黎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们立案十几天就帮我把车撤离事故现场……”申请执行人张某情绪万分激动,朴素的话语流露出百姓对法院深深地感谢。
2021年9月张某在操作涉案车辆进行吊装油罐作业时,因支撑涉案车辆支腿的水泥盖板塌陷造成侧翻事故,涉案40余吨的作业车吊臂倾轧在周某家门房和正房上,造成房屋损坏。涉案车辆自事故发生至今一直搁置在事故现场,历时已近两年。经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判令张某赔偿周某房屋损失后,周某协助张某将涉案车辆撤离事故现场,然而待张某履行义务后,周某无意协助张某撤离该车,周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案社会关注度高,进入执行阶段后,该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法官多方协调,制定执行计划。5月24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开展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协同配合,该院法警队安保维稳。共出动6辆警车、35名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历时五个多小时成功将案涉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撤离事故现场,行动顺利完成。
前期沟通、后期实施,该法院充分运用“文、武、情”,案件得以有效解决。
“文”,古话说“文能安邦”,在执行工作中也要注意执行的文明与智慧。执行法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但其始终不接听电话,实地走访其家中无人,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邮寄通知、张贴公告并短信告知,保障执行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当事人及公众监督。被执行人家属看到公告后火速联系执行法官,法官释法明理,阐明利害,为后续实地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武”,执行工作具有强制性、威慑性。启用无人机监控执行现场,周某亲属妨碍执行得到及时处置,保障三台专项作业车同时集中作业,快速安全地将涉案车辆撤离事故现场。执行法官勇于担当、敢打敢拼,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情”,执行过程既要注重“法理”,亦要讲究“情理”,注重社会效果,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找到理想结合点。考虑到被执行人年龄大,易情绪波动,挪车过程中格外注意避免造成房屋损坏,不断安抚现场家属,最终安全撤离涉案车辆。既兑现了判决权益,又取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昌黎县法院将以“法院+公安”联动机制为重要依托,全力推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行走向常态化,以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