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 积极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3-05-25 09:13: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伟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第一信号,以优讼、便讼、止讼为第一追求,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坚持能动司法,凸显法治化营商环境感受度

  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落实产权平等保护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既为市场秩序“排雷”,也为合法权益“站台”。坚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在法律的框架下,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妥善审理涉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等民商事案件,鼓励支持交易优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审判理念,常态化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积极运用司法建议、工作建议、矛盾协调化解建议函等方式,从源头确保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积极践行我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执行“十项承诺”,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精准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活动对涉案企业的负面影响。疫情期间,发布《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的实施意见》,并专门开辟涉企业复工复产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在复工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执行款1亿余元,及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便利度

  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针对涉企涉商案件发展态势和规律特点,集中优质审判资源,打造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商事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等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各团队集约化、专业化、扁平化优势,有效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为进一步实现诉讼活动更简洁、争议焦点更限缩、裁判文书更明了,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形成《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公司决议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等近10项规范性指引,并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试点项目,全力开展涉商事案件的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为了让市场主体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诉讼服务,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智能交互庭审”“智慧执行大脑”“审判监督管理(TMI)平台”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破解审判执行、监督管理等领域的难题提供了数字时代的新方案。

  三、坚持靠前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度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既走出去又请进来,先后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的力量与企业的发展”企业家进法院主题沙龙活动、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的第三届“至正·法治论坛”等活动,与企业家坦诚沟通交流,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增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促进商事争议多元化解。以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乔蓓华命名的“乔法官工作室”为平台,探索商事纠纷先行调解新机制,将商事一审案件的诉前调解职能进一步向前延伸,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基础上,引导纠纷分流至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指导的调解组织,在全国率先打造“调(仲)诉”一体化多元解纷新格局。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坚持连续13年发布审判白皮书,聚焦股权代持、金融商事担保、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等市场关切,深挖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助力企业加强合规风险防控,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发布《企业法治营商提示手册》,立足企业视角,以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为主线,对风险高发的市场行为进行规则提示,更精准地打造“企业身边的法律服务体系”。

  (作者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