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燕)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王灿(化名)与郭槐(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槐在执行员依法搜查其手机信息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后,立即将自己的微信支付账单和银行卡交易记录删除,执行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顺利执结该案。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郭槐常年在阿拉尔周边承包工程项目,在阿拉尔法院已有两起执行案件,涉及案款310万元,法院多次电话通知,但其拒不配合故意躲避执行。
2023年5月18日,申请人终于找到郭槐,执行人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郭槐后,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郭槐申报财产时态度依然强硬,声称自己无任何财产。
执行员随即宣读搜查令,依法搜查其手机。通过郭槐手机查看到其使用的银行卡和微信均是第三人名下的。经执行员进一步搜查郭槐使用手机里的微信支付账单和银行卡交易记录,记录显示郭槐使用的微信和银行卡账单每月均在10万元以上,钱包余额10万余元。执行员察觉郭槐有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准备制作笔录、固定证据之际,郭槐谎称要打电话凑钱还款,趁执行员不备将手机里的所有流水信息、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删除,还拒不配合执行员做笔录。经院长批准,依法对郭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初进拘留所郭槐态度依然强硬、嚣张,对管教人员的问话很抵触。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自由的渴望,加上管教民警多次批评教育后,态度好转,积极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员,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道歉,希望执行人员予以谅解,允许自己能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后该案在执行人员调解下,拘留所管教人的协助下,被执行人郭槐支付50万元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剩余案款分期支付的协议,同时提供了担保,案件依法执结。
自2023年2月中旬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来,阿拉尔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司法拘留、罚款、查扣财产、纳入限高、公布失信等强制手段,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期间共计拘传被执行人200余次,宣布拘留决定后主动履行义务170余人,实际拘留31人,结案200件,执结到位案款1100万元,达成分期付款金额900余万元。
阿拉尔拘留所的工作人员见法院执行力度这么大,经常晚上甚至凌晨还在送人入所,便主动挑起了“调解员”的工作。在所里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多次教育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促使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渐渐醒悟,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拘留所民警的协助下,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