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12时,我国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开启为期两个半月的禁渔,标志着今年我国四大海域、内陆七大重点流域全面进入休禁渔期。农业农村部启动华北东北三大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禁渔执法工作部署,扩大禁渔期制度社会影响。
伏季休渔是我国涉及人口最多、持续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扎实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资源养护到位。”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期,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通告明确,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的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12时延长至9月16日12时,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并允许该4种作业类型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就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和伏季休渔期间开展专项捕捞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已覆盖我国管辖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4大海域,每年5月1日开始休渔,休渔时间为3-4.5个月,休渔渔船10余万艘,休渔渔民上百万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20余年来,制度设计不断优化,执法监管不断强化,对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2022年,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扎实开展三大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万人次、车辆船艇4.5万台(艘)次,检查渔船、渔港码头、自然停靠点等2.1万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63宗,移送司法处理案件163宗,移送司法处理人员284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20艘、“绝户网”11.9万张(顶)。
“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鱼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和禁渔期制度,抓好典型问题和大案要案曝光,提升群防群治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