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人群
2023-05-09 10:09: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江泽蓉
 

集美区法院、区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谢婷婷 摄

  老、幼等特殊人群是社会的特别保护对象,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福建省厦门法院高度重视涉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关注当事人情感利益,注重道德感化作用,弘扬新时代家庭文明观念,用心、用情、用法为他们撑起一片“晴空”。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家事案件3556件,结案率91.82%,其中调解1073件,撤诉915件,调撤率55.91%,取得良好效果。

  保障幼有所护 延伸审判育护“青苗”

  “两级法院依托7个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少案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涉少案件的规范审理,出台了《婚姻家庭纠纷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指引(试行)》,强调‘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落实。”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宁向记者介绍。“为加强对家庭教育问题的预防、诊治,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我们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4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教育指导65场次,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在案件审理和裁判中,注重引导家长重视家教、家风,先后发出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纠偏失范家庭教育行为。”

  此外,厦门法院还在裁判文书中督促监护人正确行使监护权,依法判决监护人保障子女受教育权、返还子女个人财产,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还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社会福利中心规范寄养行为。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一父亲为了取得1岁儿子的抚养权,将其藏匿了近一年,拒不让孩子的母亲与其见面,无奈之下,母亲只能将孩子的父亲诉至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中,在承办法官的要求下,父亲才将儿子带来与母亲见面,此时的儿子对母亲已几无印象。

  “孩子父亲还试图以儿子已与其共同生活更长时间、形成稳定生活环境为优势条件,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厦门中院民一庭法官王小兰介绍,“二审生效判决指出,父亲抢夺儿子的行为侵犯了儿子受母亲监护及母亲监护儿子的权利,同时,父亲刻意淡化儿子对母亲的印象,所实施的家庭教育已对其造成不良影响。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关于儿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判决。”

  在案件审理之外,厦门法院还注重“法润人心”的宣教作用,2022年,在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儿童节、暑期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19场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服务老有所依 暖心关怀守护“桑榆”

  近年来,厦门城乡经历了几轮大拆迁,大量诉讼涌现。2022年,厦门法院受理了610件分家析产、继承纠纷案件,绝大部分与拆迁相关。由于拆迁利益大,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在利益面前,一些亲兄弟姐妹也免不了面红耳赤、脸皮撕破。

  “拆迁房主要为农村的宅基地建房,涉及很多早期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涉老情况尤为突出。”刘宁介绍。

  为了延续当事人的亲情,实质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厦门法院主动靠前,依托诉非联动机制,邀请社区乡贤、宗亲、基层调解组织等解纷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借助乡风民俗,着眼亲缘情感,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功夫不负有心人,厦门法院的努力让,当事人摒弃拆迁利益巨大、当事人众多等复杂因素导致的隔阂,化干戈为玉帛,主动握手言和。2022年,该类案件的一审调撤率达43.2%。

  除了在审理中保护老年人权益,厦门法院还主动走出法院大门,送出暖心关怀。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为了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重阳节,厦门法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法护银发 情暖夕阳”老年人关爱活动,精心制作宣讲PPT和宣传手册,选派业务娴熟的36名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宣讲团,围绕赡养、婚姻、监护、居住、继承、防诈骗等法律问题,在全市6个区、18个镇街、53个村居进行宣讲,共有800余名老年人参与活动。

  “法官和助理的宣讲太专业了,解答了我的很多疑惑,希望法院以后能经常举办这样的社区活动!”中华街道霞溪社区的陈阿嬷感叹道。

  推动弱有所扶 良法善用保护弱者

  2022年1月,身患重症肌无力Ⅱb型、重症肌无力危机、胸腺瘤、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疾病的吴女士,向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两年前,她向对其不闻不问的丈夫提起了扶养诉讼,这一次,为了获取稳定的生活、医疗保障,她选择了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获得经济帮助。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定夫妻共同财产按45%∶55%的比例,向女方倾斜分割,男方另需向女方支付经济帮助10万元。

  刘宁告诉记者:“2022年,厦门法院根据民法典家务补偿和经济帮助制度,为11名家务贡献显著、身患重疾、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确定适当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肯定家务的价值和付出,保障了当事人离婚后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厦门法院还加强人身保护令机制的运用,不断拓宽宣传的广度,加强保护的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等部门,形成保护合力,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

  据悉,2022年,厦门法院共开展了反家暴法治宣讲9次,受众人数近500人。社会民众对反家暴法律知识的了解进一步增加,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意识逐步提升。厦门法院全年受理保护令申请22份,签发15份, 受理数为历年之最。

  厦门法院重视部门间的协作发力,海沧区人民法院早在2014年就依托区社会福利中心,设立了全省法院首家家暴庇护中心,思明区、同安区的法检部门联合建立了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机制,海沧区公检法及妇联部门联合制订了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合作机制,市、区两级还建立了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与社工服务中心签约社工陪护和反家暴救助等。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及职能衔接,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解纷联动”的工作格局。

  “反家暴工作要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至关重要。”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友国表示:“下一步,厦门法院将推动家暴案件在各部门职能、各环节办理的衔接顺畅、快速响应,切实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震慑、警示和保护作用,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老、弱、病、幼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持续提高此类群体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