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英 石龙)“法官,宋某在团风县某酒店出现了,请你们赶紧过来!”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翟某提供的线索后,快速反应、立即出动,辗转团风、蕲春两地,历经10余小时,在蕲春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宋某控制,并促成该案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11月,黄梅法院依法对翟某诉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由宋某向翟某支付欠款25万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后,宋某仍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故意在外经商,行踪飘忽不定。无计可施的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黄梅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宋某却玩起了“失踪游戏”。电话无人接,人也不露面,其名下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翟某提供的线索给案件执行带来了转机。然而,当执行干警们于凌晨5点“狂飙”百里赶赴团风县某酒店时,听到风声的被执行人宋某已退房离店。眼看找寻宋某无望,案件再次陷入困境,得知宋某可能在蕲春某地会友,着急的干警们顾不上休息,又马不停蹄奔赴蕲春县。
为确保执行过程万无一失,执行干警迅速与蕲春县法院取得联系,请求予以联动协助。在蕲春县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干警们成功将宋某围堵在蕲春县某酒店内,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于当天下午4点30分将其押解回黄梅。
“没想到法院的效率那么高,我到处转移还被你们抓到了。今后我定将积极主动还钱,请法院给我一次机会。”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宋某当场履行了10万元欠款,并就下欠15万元款项及利息与申请执行人翟某达成和解,并作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承诺。
此次异地执行在蕲春县法院的协助下圆满告捷。百里“狂飙”,异地执行,既“飙”出了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加速度”,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