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个人信息“裸奔”需综合施治
2023-04-20 10:04: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廖卫芳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新国标”,要求快递电子面单上个人信息应遵循“姓名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隐藏6位以上”的标准,个人信息全部加密。

  一直以来,为了方便快递寄送,快递单往往实行“实名制”,一张小小的快递单上,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一应俱全,几乎全公之于众。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瞄上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不是故意泄露信息,就是恶意贩卖信息,致使快递单成了“泄密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快递单“新国标”,无疑是治理快递个人信息“裸奔”的一个好办法。笔者以为,在此基础上,还需加强综合治理。

  首先,需要加强快递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快递公司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内控机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违约惩戒机制。其次,在技术措施方面,应加强安全验证建设。在采用传统的账号密码验证外辅以其他验证方式。同时,要大力推行隐私面单、虚拟号码等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技术,从信息源头阻断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

  笔者相信,只要从内部制度建设、技术建设等方面入手,再辅以“新国标”护航,就一定能有效防范快递个人信息“裸奔”。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