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法院拘留被执行人促17案和解履行
2023-04-14 15:14:39
中国法院网讯2023年3月27日,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拘留一名涉买卖合同纠纷十七案的被执行人晋某,促使晋某部分履行后,各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自2021年起,毛某和晋某以公司名义到简阳市某布艺店等十七家商铺购买货品,但迟迟拖欠货款未偿还,总共债务达20万元。2022年9月,十七户商家同时将毛某与晋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货款,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二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货款。但调解书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无奈之下,十七户商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简阳法院立即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系统查控其名下资产未果后,联系二人到法院处理案件。二人到法院后,向申请执行人提出宽限时间请求,表明二人会积极筹措款项偿还,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但宽限时间到期后,毛某到院处理该案,晋某却百般联系不上,玩起了失踪,简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人员名单。2023年3月27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简阳法院“执行110”赴成都某茶馆将晋某拘传到案,鉴于其逃避执行、拒不履行,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惩戒措施。
2023年3月29日,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其家属履行了6万元给付义务,取得了十七案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就剩余金额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后,简阳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晋某的拘留。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