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悬赏公告发出后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23-04-14 15:40:45
 

  中国法院网讯(王丽)“法官,我愿意主动履行债务,能不能撤销对我的悬赏公告?”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接到被执行人许某的电话,主动要求到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被执行人许某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35万余元,因逾期未还被吴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2018年3月,吴某与许某就两次借款分别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许某并未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许某长期在外居住,下落不明,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23年4月,根据吴某申请,宜兴法院将被执行人许某纳入悬赏执行名单,并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鼓励群众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许某明显感受到压力,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并给出还款计划。4月10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许某当场支付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吴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日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宜兴法院撤销了对被执行人吴某的悬赏名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