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执前督促让案件“减产” 自动履行促群众“增收”
2023-04-03 10:18:27
中国法院网讯(吴美慧 王彩容)“我和张某本身关系不错,他欠我钱没还,好不容易调解成了,如果迟迟不给,我真怕会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幸好法官一直帮忙督促他履行,不仅帮我拿回了钱,也挽回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的督促和见证下,张某主动向周某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周某拿到钱后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周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12月初,张某介绍周某承包建设某工程项目,周某便委托张某将前期投资费用40000元转交给该项目发包方。为此,张某向周某出具收条一张,承诺如未办理好此事,将返还前期投资费用40000元,并以三分计算利息。此后,张某未办理好此事,且仅支付周某部分利息,剩余款项经周某多次催讨未果,周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分两期返还周某投资款23000元。
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张某,向其讲明不及时履行义务,将会对其采取限高、失信、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并为其算清经济账和社会影响账。张某了解后,积极筹措款项,按约履行调解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全部履行完毕。
宁化法院积极探索在执行案件前端建立督促履行机制,通过将督促履行服务延展到审判、调解、送达、回访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告知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和后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降低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减少人民群众执行诉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