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区: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促邻里重归于好
2023-04-03 09:01:21
 

  中国法院网讯(吴迪)“远亲不如近邻”。近日,有两相邻业主因为其中一家私自将入户门向外移闹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成某主动将入户门恢复原状,将外移的门改回,与邻居重归于好。

  擅改入户门起纠纷

  朱某与成某本是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相邻的两户业主,朱某住503中间套,成某住504边套,两家入户门朝向垂直。朱某回家时必须经成某家门口。喜提新房,乐事一桩,想着如何最大化利用面积?成某灵机一动,在没经过邻居同意的前提下,自行将入户门门框向外延伸80CM,将部分室外面积纳入室内,占用公共过道,将公共过道近一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占为自己的室内面积并将户门改为由外向内开。503室房屋原入户门门框距离504室房屋入户门有一定距离,门是由内向外开,外移后缩短了两个入户门的距离,缩小了公共区域。

  成某的行为让朱某很不满意,改门这事没和自己家里人商量不说,改门后对一家人出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自己的女儿出门时多次曾被成某门口摆放的鞋子绊倒,也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在多次向物业反映情况后,两业主所在小区的物业两次在成某居住的503室房屋门口张贴《整改通知书》,要求成某三日内将外移的进户门恢复原状,但成某都置之不理。在多次打电话沟通无果,物业、社区、派出所等调解无果后,朱某一纸诉状将邻居成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成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成某始终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人王文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邻居需要长久相处,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院协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通过案件承办人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成某终于表示回去之后会尽快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现场勘验化解纠纷

  本以为案件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一个电话让这个简单的案件再生波澜。

  申请执行人朱某来电,告诉承办人被执行人已开始施工,但施工后的效果仍阻碍其通行。

  考虑到被执行人施工团队已进场,为避免出现施工完成后因不符合要求需返工,给执行造成更大困难的情况出现,王文元放下手中工作,迅速前往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被执行人已将入户门恢复至原先位置,但入户门打开至最大状态时,越过走廊墙壁13厘米,可能存在阻碍申请执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

  为了客观地掌握情况,承办法官王文元走访了该单元多户住宅入户门开关情况,发现因开发商房屋缺陷,同位置不同楼层住宅均存在入户门打开至最大状态越过走廊墙壁的情况,超出距离平均为10厘米。

  而被执行人成某的房屋之前出现被盗情况,后将入户门进行改造,并定制了更大的入户门,导致入户门打开至最大状态越过走廊墙壁距离较其他楼层长3厘米,已经无法恢复到原始状态。

  考虑邻里纠纷是极其敏感、容易激化的一类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可能造成邻里之间长时间的仇怨,现在的墙面超出部分不是特别严重,如若再是拆除,反复施工带来更多损失,也会使矛盾激化,日后相处双方难以真正的“人和”。

  因此,承办人王文元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积极耐心地为当事人释法明理,细心温和地向当事人讲通邻里人情。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取得了双方的共同理解,朱某终于接受当前入户门安装位置。

  “这个案子让法官费了不少心,前前后后地跑,反复说和,我也不好意思再给法官添麻烦了,虽然跟原始状态还有一些差距,邻里邻居的我也不计较了。”

  “现在我知道了擅自外移是我的不对,法官能体谅我的现实情况,心平气和地跟我讲道理,你们的工作态度我心服口服!日常生活中不会将入户门开至最大状态,故意影响老朱及家人正常通行!”

  至此,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矛盾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