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巡回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3-03-31 16:27: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元春华 钟绍华
 

  3月30日,江西省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来到南城县里塔镇某乡村祠堂,巡回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前进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

  2022年11月23日,雷某为保护自家散养的鸡不被鹰类野生动物啄食,私自在农田架设粘网,猎捕到并当场打死一只鹰类野生动物。经鉴定,雷某猎捕的鹰类野生动物为松雀鹰,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松雀鹰价值25000元。

  经南城县检察院委托专家出具意见,雷某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为50000元。雷某已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0000元,其余修复费用因雷某家庭困难,检方建议以护林护鸟的方式折抵。

  该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判令雷某在里塔镇提供为期一年的义务护林劳动。

  宣判后,雷某与南城县林业局、南城县里塔镇政府签订了《义务护林护鸟协议书》,法院、检察院、县林业局、里塔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警示案例的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

  “这是我们法庭首次判令被告人以提供劳务的方式折抵生态赔偿金,引导环境破坏者向环境守护者转变。”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