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省吕梁市召开。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交流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经验,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及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努力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会议期间,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经过广泛、深入探讨,一致通过并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以下简称《山西倡议》)。
《山西倡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当前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扣黄河保护法立法精神,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统一于司法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当中。《山西倡议》具有浓厚的“黄河特色”,包括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推水沙关系调节与防洪安全、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强化全流域系统协同治理、构建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七个方面,为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共同唱响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黄河大合唱”。
最高人民法院、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及其他流域区域部分法院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潼关渭河洛河黄河交汇处
甘肃兰州
壶口瀑布
黄河入海口河海交汇
库布齐沙漠水生态(资料图)
宁夏古村北长滩
2021年6月3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西倡议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赖以生存发展的宝贵资源。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快沿黄地区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部署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黄河流域九省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期间,就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同发起以下倡议:
1.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灵活采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修复措施,持续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黄河流域水源地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2.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审理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严厉惩治违规取水用水行为,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基本生态用水。妥善审理项目建设取水许可案件,推动高耗水项目有序退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正确审理涉节水产业、节水技术、节水设施案件,提升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3.助推水沙关系调节与防洪安全。妥善审理涉水沙关系调节案件,严厉惩治黄河流域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加强对水沙调控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规范黄河河道及沿岸采砂许可事项,保障水沙调控机制顺利运行。服务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审理黄河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案件,提升黄河滩区和河道综合治理效能,切实保障黄河安澜。
4.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加强对黄河流域文物、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黄河流域人文遗迹、自然遗迹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支持黄河流域文化企业发展,推动黄河流域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探索法治文化与黄河文化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司法之力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协同实施,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通过依法审理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创新裁判执行方式,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6.强化全流域系统协同治理。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归口审理,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立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特点和治理需要,协力构建黄河流域九省区各级审判机关内外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审判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7.构建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探索“基地+巡回审判”模式,便利群众诉讼,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机衔接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促进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实质化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指引、评价、教育作用,以生动司法实践讲好新时代黄河生态环境法治故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特色图文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示范引领美丽中国建设和大江大河保护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