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纵观“两高”报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成为共同的重要议题。
多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最高法报告提出,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同比增长221.1%。审理涉5G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审理“金粳818”水稻、“丹霞红”梨树等相关案件1585件,激励育种创新。
海南法院强化“南繁硅谷”司法保障,陕西法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甘肃法院设立种子法庭,守护“农业芯片”。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天津、江西等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2022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较2018年增长153%,在涉WAPI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中判赔1.43亿元。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向全社会传递了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鲜明态度,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让创业者有信心。”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表示。
最高检报告也强调,检察机关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
报告称,最高检及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建协同保护机制,挂牌督办重大、影响性案件。2022年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1.3万人,比2018年上升51.2%;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7件,是2018年的6.7倍。
最高检依法抗诉“蒙娜丽莎”商标行政纠纷案,再审改判,十年争议画上句号,并促进统一了类似商品、近似商标认定等法律适用标准。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表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突出对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数字经济”发展要“明规则、保权益、划红线”
数字经济发展受到高度重视。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
“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产生一些纠纷。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一句话概括就是明规则、保权益、划红线。”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解释说,明规则,就是通过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让经营主体有遵循、有预期。保权益,就是既保护数字经济中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又保护数字经济领域消费者、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比如,报告中提到的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划红线,就是通过司法手段引导数字经济规范发展。依法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