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王日晨 张欣然 郑磊)“如果大家都能够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激发市场参与的活力,激发各个各类主体参与的动力,城市更新工作就能够实现高质量的目标和要求。”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岩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将带来《关于高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提案》,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加强城市更新统筹机制 引导形成良性循环
近年来,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李岩委员认为,各地对城市更新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和理解程度是不均衡的,亟待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
“从推动城市更新的组织形式来看,需要政府加强统筹引导,也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模式,才能够更有效、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去调动各方力量。”
结合多年从事城市更新工作的实践经验,李岩委员建议,要依法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从国家层面探索城市更新立法;同时,能够健全部际联席会的制度;主管部门也要有更强有力的内设机构或内部的联动机制,推动城市更新在全国能够均衡发展;另外,各地在工作机制上可以因地制宜,还应有一些相应配套措施。
建立以总规为引领的规划管控体系
当前,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城市更新成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一个重要抓手。
李岩委员认为,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建立以总规为引领的城市更新规划管控体系,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非常关键。“在总规引领之下,建立对应的适应城市更新要求的规划管控体系,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这在城市更新中也是非常必要的。”李岩委员说,“这样不会造成在新的城市更新推动过程中出现城市规划管控的乱象,也有利于在法治基础之上有序地推动城市的转型发展。”
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城市发展转型
城市更新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李岩委员建议,要完善相应的一些政策体系,特别是一些财税支持体系,让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城市更新当中。他补充说,社会资本不仅仅是投资人,包括城市中土地、建筑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以及产业链中每个环节的从业者,都是要动员起来的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
李岩委员认为,城市更新不仅是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转变,也是城市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的进一步深化,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他建议,要把城市更新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推动城市发展进一步转型,还能为构建新型和谐的城市人际关系,安全稳定的社会结构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