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教研组长、学术委员会代表、师生代表等近二十人出席会议。
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中办、国办印发了《意见》,意义十分重大。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作为高校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有义务有责任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中办、国办的《意见》,旗帜鲜明、主题突出、思想深刻、立意高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令人耳目为之一新、精神为之一振。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尽快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办学实践中加以全面落实。
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表示,我们应当从三个方面深入学习和领会《意见》:一是要深刻理解文件印发的重要政治意义和背景,它为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方向性,落实高等教育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深入思考“办什么样的法学教育”“怎样办法学教育”和“为谁办法学教育”;二是要对标文件要求调整相关工作部署,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人才队伍搭建、科研方向设定和学科建设目标调整等各方面推动落实;三是学院全体师生要结合文件学习联系自身工作和学习,适时调整方向和目标,以中央文件要求为牵引,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将中央精神的落实落地与自身成长成才紧密结合到一起。
法学院张恒山教授认为,应当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坚持法学教育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学科建设,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新型学科建设,健全课程教学体系,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法学院副院长蓝蓝表示,《意见》的颁布大大提振了广大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者的士气,为法学教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举措,是新时期我们开展具体工作的根本指南和行动纲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照法学类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勤勉奋进,不断夯实本科教育,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法学院副院长杨健表示,《意见》既指明了法学学科的发展方向,也为天津大学法学院今后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要进一步突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特色学科发展,也要统筹规划科技法学、文化法学、纪检监察学等新兴学科的发展。在法学人才培养中,课程思政建设不是一时一事,法学的课程思政建设要长期坚持,要不断的更新完善。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漫路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体现了对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的高度重视,对法学学生培养提供了方向指导。结合学生工作实际,我们要坚持走进公检法系统、律所、企业法务部门一线,引导学生深刻了解国情社情,将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坚持深化协同育人,配合第一课堂,鼓励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研和法律实务活动,多角度多方位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法学院副院长于艳春表示,《意见》指出“要优化法学学科体系”“鼓励法学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做好人才引进规划。同时,努力完善以教学科研业绩为主要导向的法学教师考核制度,加强调研,切实建立符合学科发展特点和教师发展需求的教师评价和职称晋升制度,为教师发展提供更高更广的发展空间。
熊文钊讲席教授作为将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规划的倡导者,对《意见》提出将加强立法学、文化法学等新型学科建设列入了法学教育的重要议事日程,倍感振奋和荣幸。他认为,文化法学承载着文化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慎思、文化法治规范的专门诠释、文化法治学科体系建构的使命和任务。推进新时代文化法学学科的兴起和繁荣发展,更需要认真研究文化法治体系建构的理论与实践。
王建学英才教授结合自己在宪法学、立法学、国家治理法学、环境法学、文化法学和纪检监察学等领域的研究,提出必须通过扎实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郭小冬教授表示,《意见》既有对过去法学教育优秀做法的肯定和坚持,也有基于新形势作出的抉择和发展,是优秀传统和创新思维的完美结合,需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对于教师个人来说,就是做好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本职工作,利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把思想政治、职业纪律和职业伦理自觉融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不仅育人,还要时刻警醒自己。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为党、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
薛杨副教授表示,《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包括国家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的学科建设、法治实践研究以及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实际上,学院几年前就敏锐发现了在国家安全、生物安全领域的法律供给研究机遇,及时做出决策,提前布局国家安全与法治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抢占科研学术发展的先机。
田亦尧副教授表示,第一,从个人发展方面,《意见》对于教师的学术评价机制改革提出了要求,明确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我们应当积极贯彻党中央的新要求,适应新形势,瞄准靶子,确保成果不脱靶。第二,从所在学科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更新环境资源法学科内涵的研究,加快气候法学这样一个新兴学科的知识内涵和知识体系,依托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做好交叉学科研究,包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国土空间法学和学校化工、城乡规划、文化遗产保护等优势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第三,从学院建设方面,这次中央也提出了要加强外文期刊的建设,我们要继续在前期努力基础上继续探索建设外文期刊。
孙皓副教授表示,学习了《意见》,既感到责任重大,又自觉应继续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今后会遵循本学科的客观发展规律,甘坐“冷板凳”,搞好教学科研各项业务活动,尤其着力于基础领域的研究工作,以贯彻好文件精神。
田源副教授谈了三点体会:一是高点定位、谋篇深远,中办、国办联合发文专门聚焦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在历史上尚属首次。二是重点突出、急用先行,《意见》全面系统且重点突出,不搞平均用力的大水漫灌,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如党内法规学等作出重点部署,对既谙国法又通党规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作出专项布局,有助于推动党内法规等新兴学科进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三是真招实策,务实管用,紧扣学科高质量发展题眼,用活科研考核评价指挥棒,推动提升教育教学、咨政服务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律人才。
吕斯轩老师表示,《意见》体现了国家对国际法、国别法的高度重视。教学方面,学院要让学生了解到国际法学习的实际作用,积极参加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建立学生对外教学研究交流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发出中国的声音。交流机制不限于高校,还可以和国际组织,国际学术科研机构进行交流。
学生代表赵旖鑫围绕“交融”一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实习经历和所学的知识产权法方向谈了感想。在实习过程中,她感受到《意见》中“建立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度,探索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在实践中的分量和意义。
学生代表张亚池关注到《意见》重点提到了推动法学专业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天津大学作为综合性的大学,且以工科见长,应当充分利用其优势发挥法律作用,让学生走出去、动起来,探索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实践,例如在大创、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中,密切与其他学院学生的合作,充分发挥法学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