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北京三中院召开“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征求意见座谈会。
图②:当事人在丰台区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办理事务。
图③:昌平区法院为2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案款。
图④:门头沟区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开展普法活动。
2022年以来,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百姓心为心,开门纳谏,推出一系列诉讼服务创新举措,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立体式一站式纠纷解决供给链,激活基层治理共建新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年底,北京金融法院、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昌平区人民法院和通州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司法为民“有精度”
问需于民知民意
“我来自民营企业,第一次走进法院。在以往认知中,法官和老百姓距离很远,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感到法官是把老百姓方方面面的事放心上,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纠纷,用温度和情怀为人民服务的。”
2022年8月31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维嘉感慨道。
参加这场座谈会的,有区人大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街道干部、高校教师以及医院院长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座谈会的目的是更加广泛地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倾听群众声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法院工作,为群众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诉源治理、司法指导、普法宣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北京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蓝向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一记录,并在会后逐一研究改进措施。
问需于民,才能了解群众需求,问计于民,才能汲取群众智慧,这也是把实事做到百姓心坎上,高质量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关键一步。在北京法院,主动了解社情民意已成常态。
近年来,北京各级法院坚持开门纳谏、广听箴言、问需于民,通过召开座谈会、下沉基层一线、走访企业单位等方式,认真听取各界干部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用心梳理研究对策。自2022年以来,北京法院共召开各类座谈会74场,发放调查问卷37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千余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与群众需求、基层需求、社会需求紧密贴合。
司法便民“有温度”
诉讼服务再升级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在线诉讼流程,北京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云法庭”。2022年以来,共开展在线庭审60余万次。为解决群众因上班、农忙等无法及时参与诉讼等问题,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不少法院还开设了“夜间云法庭”“周末云法庭”。
2022年3月8日20时,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人民法庭依然灯火通明。法官李兴红正通过“夜间云法庭”审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在希腊,男方在北京。因时差问题,女方无法在白天参与线上庭审。于是,李兴红决定利用晚上时间线上开庭。庭审中,双方在孩子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长达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兴红也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针对座谈交流时个别群众反映的“到法院参与诉讼程序麻烦、多头办事晕头转向”问题,北京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通过推出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建立立体化智慧集约诉讼服务体系等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
2022年7月,丰台区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接待了一位大型国有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公司特别担心涉案财产不能及时保全,工作人员及时安抚该顾问焦躁情绪,告知其前一天法院已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通过“1+N”群众需求响应机制当即联系法官,为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
据了解,丰台区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集诉讼事项咨询、案件信息查询、交纳诉讼费用等12项事务于一窗,同步建立了全院“1+N”群众需求响应机制,通过立案庭当即派单、庭室立即响应、责任人限期办结,实现了群众诉求“一键响应”、部门协同“层级联动”。当事人到任一窗口,即可通办立案和庭审之外的全部诉讼事务。2022年,累计接待群众10022人次,为群众办理三项以上事务528人次、两项以上事务2743人次,平均办理时长5分钟,收到人民群众表扬信9封。
为便于群众在线处理诉讼事务,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人工窗口服务与AI智能服务相结合,创新构建立体化智慧集约诉讼服务体系,八大功能、近二十项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并率先在首都基层法院上线网上VR诉讼服务中心,实景呈现诉讼服务大厅。启用以来,线上平台月均审核案件6000余件,平均时长2个工作日以内,审核周期压缩1天。辅助性事务集约管理及时跟进,电子送达覆盖率达85%,适用电子送达案件平均缩短审理天数10天以上。
公正审执“有力度”
司法公信力再提升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北京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精准服务人民群众,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严惩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以来,针对养老诈骗频发的问题,北京法院专门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对养老诈骗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稳妥、高效、公正地审结案件,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力惩治,为受害人挽回损失3700余万元。与此同时,北京法院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发布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为老年人提供务实管用的防骗指南,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可持续,近年来,北京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实践,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共建动力,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电梯总是坏,小区到处都是垃圾,安保不行,不止一家业主被盗……”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王某表达了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因拖欠物业费,他被物业公司诉至房山区人民法院,同一小区内因对物业不满而拖欠物业费的670多户业主也将面临相同的诉讼。了解这些情况后,房山区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姜婕决定前往涉案小区居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小区业主到场旁听。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个案件的成功解决,也带动了同小区其他物业纠纷的妥善化解。
据了解,房山区法院针对部分区域物业纠纷案件数量激增的态势,依托法官服务工作站,与辖区政府设立的12345驻点工作站联动司法,在下沉社区开展示范庭审的同时,着力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将多发性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形成了物业类案件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为加快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到村居落脚、往乡土扎根,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主体,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创设“一镇(街)一法官工作站”“一村一法官联系点”工作模式,成立了27个法官工作站、10个村级法官联系点以及多个驻校法官工作室,推出“包村法官”“社区法官”“驻校法官”,为辖区群众提供矛盾调处、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便民服务,多管齐下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
职能延伸“有广度”
法治环境再优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北京法院结合职能定位,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首都发展大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建立健全北京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与法庭的衔接机制,成立一周年来审结案件近千件,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解决争议金额超160亿元。北京金融法院携手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以“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的全新模式,促进纠纷妥善解决,成立以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40余件,结案标的额223亿余元,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实现的同时,维持了民营医院、光伏电力公司、养殖公司等一批作为被执行人的民营企业的持续运营。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探索创建一系列举措助力乡村振兴。从“和谐无讼村居”到“党群司法服务站”,再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近年来,门头沟区法院干警走遍京西山区、走到田间地头,将司法服务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累计创建35个无讼示范村居、1个无讼示范企业、1个无讼物业社区,不断推动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有机融合,迈出“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的一大步。
良好的法治环境与全民法治意识紧密相关。北京法院始终将普法宣传作为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的基础工程来抓,大力打造线上线下的多维普法体系。线上打造“京小槌”普法IP矩阵,“京小槌普法课堂”微动漫走进首都公交地铁、城市商圈、商务楼宇,受众人次过亿,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开通“京小槌普法”专栏,发稿650篇,阅读量达2495.8万。线下依托“群众点单、支部派单、党小组接单、党员办单”工作模式,深入社区、村居,开展“讲解式巡回审判”“京法巡回讲堂”等普法活动千余场,用司法案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进一步通过党建创新激活基层解纷效能,2022年起,北京法院探索实施党建引领“双百分百”参与诉源治理机制,全市法院410个党支部与近2000个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共建,组织活动1200余次,超过2200名党员法官深入基层参与诉源治理,了解群众需求,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旭辉表示:“北京法院将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高质量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诠释‘人民至上’的时代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