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聊斋》看司法
2023-02-01 16:36: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计山
 

  《聊斋志异·王大》,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赌徒”的故事。

  李信是个赌徒。他在白天睡觉的时候,梦见以前的赌友王大与冯九相邀赌博。梦中,李信忘记王大、冯九已死,就答应了;同时,他们又邀了本村的周子明。李信因为没有带钱,就去黄八大官人(即黄公子)借贷。黄公子因李信憨直而同意贷款给他,但因不相信周子明而不愿意贷款给周子明;在王大代为求情并由李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黄公子才同意贷款给周子明。借到钱到,大家就到村东的庙中开始赌博。

  大家正在赌博的时候,遇到了城隍老爷亲自抓赌博;其中,李信钱扔了就跑了,其他三人因担心赌资没跑被抓起来绑了。出来后,果然看见一神人坐在马上,马后捆绑着二十余赌徒。

  天明后,城隍将所抓住的赌徒带到官衙。在核实了赌徒身份之后,命令将所有赌徒的中指砍下来;同时,又命令将所有赌徒的两眼眼眶上分别涂上红色和黑色进行游街。游完街后,看押赌徒的鬼役向赌徒索贿以去除两眼上红、黑颜色,众赌徒均向看押赌徒的鬼役行贿以去除眼眶上的颜色,唯周子明以没有钱而不肯行贿。看押赌徒的人指着周子明称:“你真是铁豆,炒你也不能爆!”于是看押赌徒的鬼役拱手而去。周子明出城后,以唾沫把袖子弄湿,边行边擦眼睛。到河边用水照,两眼的颜色没有去掉;用手捧着用水洗,亦不能去掉,就回家了。

  第二天,周子明醒来,发现两眼的眼眶变成了一红一黑,大叫手指疼痛;细看,手指的筋骨已断,只有皮肤还连着,几天后手指掉了。眼眶的颜色深入皮肉,见到的人无不笑话他。

  又一天,周子明看见王大过来向其索要债务;周大声说没钱,王大气愤的离开了。周的家人问他,才知道怎么回事。家人以神鬼无情,劝周偿还债务。周争辩不可,道:“现在官宰均偏袒赖债的人,阴间阳间应当是一样的,何况是赌债!”

  第二天,有二鬼到周子明家来,称黄公子已将状子递交给城隍,传周去听审;李信亦看见鬼役来传其作证,周、李二人同时“死”了。到了村外,看见王大、冯九都在。李对周说:“你眼眶还带着颜色,还敢见官吗?”周仍然以对家人的话对李说。

  李信知道周子明吝啬,说我们一起去见黄公子,我替你还了钱吧。于是,大家一起到了黄公子家,李进去告诉黄公子,黄公子称:“谁欠的债而让你还?!”李出来告诉周后,周益加愤怒并侮辱黄公子。鬼役于是拘着他们继续前行。

  到了城里见了城隍指责周子明说:“无赖贼,眼睛的红黑还在,又赖债吗?”周辩称说:“黄公子放借贷收息,引诱我赌博,遂被惩罚。”城隍传黄公子家仆到公堂,怒问:“你家公子开设赌场引诱别人赌徒,你还敢讨债?”周公子仆人辩道:“他们贷款时,黄公子并不知道他们是赌博的!公子家与抓住他们赌博的地方相距十余里,公子没有设局引诱赌博的事情。”城隍回头看着周说:“借钱不还,还诬陷别人,人之无良,至汝而极!”于是欲笞周;周又辩称黄公子贷款的利息太高。城隍问周还了几分利息?周说本息一点没有偿还。城隍怒曰:“本还没有偿还,遑论利息轻重?”于是笞周三十,让二鬼役押着偿还黄公子本息。二鬼役向周索贿,故意不让他马上还阳;同时,令他向家人托梦还钱。周的家人烧了纸钱二十提,火灭后,变成金子二两、钱二千。周于是用金子还了债,用钱贿赂鬼役,鬼役才把周释放。周醒后,被打的臀部肿了起来,浓血淋漓,几个月才好。周子明缺了一指手、眼眶带着红黑的痕迹,但嗜赌如故。这个事故的最后,作者评论到:因此可以知道,赌徒都不是人啊!

  作者通过王大这个故事,将赌徒周子明的贪婪与狡诈忘刻画的栩栩如生:借了黄公子的钱不但不想偿还,还想通过诬陷黄公子。幸亏城隍查清了其故意赖账的事实,不但让周子明偿还了借贷,还对其进行了惩处,最终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在王大这个故事结束后,作者又以“异史氏曰”的形式,发表了自己的感慨:“世事不平,都是为官者矫枉过正造成的。之前富豪以成倍的利息剥夺良家子女,没有人敢贷款,否则,一纸诉状,官府以法律偏袒他。因此,当时的官府成为了有权势人的家奴。后来有贤者为官,借鉴这种弊端,又全部反过来了。有靠借款成为巨商的,锦衣玉食、良田豪宅,而忘记其财富从何而来。出贷人一要债,则怒目相向。告到官府,官员则说:“我不为人役也”!昔日官府诌媚放高利贷的富豪固然可诛,现在对于赖账者不管不顾的荒谬行为同样可恨!

  《论语·为政》中,有人问孔子“子奚不为政(你为什么不从政”)?子曰:“《(尚)书》云:‘只有孝顺父母的人、才能推到友爱兄弟上’。把孝悌的风气影响到政治,这也算是参与了政治,为什么一定要当官才算参加政治呢?”因此,在孔子看来,当官并非唯一从政的形式,其通过孝悌,以教化的形式对社会的道德产生影响,同样系“为政”的一种方式。同样地,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称,其写作史记的目的为“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其在记载完历史人物之后,均以“太史公曰”的形式对历史人物进行褒贬,其对历史的记载结合“太史公”对人物、事件的褒贬,反映了太史公的政治思想;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在许多故事结尾,亦以“异史氏曰”的形式,或结合故事发表自己的感慨,或记录当时社会中的一些现象,亦反映出作者的为官之道,从这个角度而言,聊斋同样可以作为蒲松龄的“一家之言”。因此,笔者认为,如果说《史记》等史书作为正史,以帝、王、将、相的记、传形式,站在高层统治者的高度,为我们描写了朝代的更迭与社会的治乱,以及社会兴盛衰亡深层次的政治原因;而《聊斋志异》中,作者以“异史氏”自居,其假借神、仙、鬼、怪等荒诞不经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从微观上反映出人间的百态,尤其造成社会基层民众痛苦的根源。从这个角度而言,一是,无论是作为太史公的司马迁撰写史记,还是搜集、创作“异史”的蒲松龄,其目的亦可和孔子回答“子奚不为政”一样,其正是以记载历史或者以文学作品的方式,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作为“为政”的一种手段;二是,作为对正史的补充,聊斋志异亦可作为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生活的依据之一。

  一般地说,社会纠纷得以合理的、公正的裁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之一,也系社会治理的难点之一。而社会主体之间的纠纷之所以难以得到合理的裁决,正是由于社会纠纷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别,在这些判别之中,还包括各种合法的、正当的利益的冲突,这就需要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之中,如何寻求一个社会利益的平衡点。

  同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系社会主体最大的追求,而为了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犹如故事中城隍老爷骂周子明“人之无良,至汝而极”那样,人性之恶中的贪婪、狡诈往往表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存在利益纠纷时,为了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更是会不择手段、凡事无所不用其极,从而为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增加了难度。

  比如,在讲述王大的故事之后,“异氏史”所说的民间借贷,其中既存在因借高利贷而被官府逼至家破人亡、进而侵害借款人有尊严生存的权利的现象,亦包括借贷之后锦衣玉食、良田豪宅而赖账不还、进而侵害贷款人合法债权的现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之中,贷款人的债权需要得到官府的保护,而借款人有尊严生存的权利尤其需要官府的特别保护;故而,在处理此类纠纷之中,就需要在贷款人的债权与借款人在尊严生存的权利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事实上,故事中的周子明,其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赖账,所依赖的正是出现过因逼债而致使借款人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官府为避免“为人役”而对赖账者予以偏袒。幸而,故事中的城隍老爷与世俗社会的官府不同,及时发现了周子明赖账不还且诬陷他人的事实,不但为黄公子讨回了应得的贷款本息,同时亦对恶人周子明进行了惩罚。

  综上,笔者认为,作为司法者,其不仅仅系社会纠纷的裁决者;同时,其还要通过社会纠纷的裁决,得出为一般社会主体所认可、符合一般人价值判断的裁决结果,为一般的社会提供行为规范,进而为建设一个正常的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司法者裁决社会纠纷的过程,亦系孔子所说“从政”的重要方式。而司法者所要面对往往极为复杂的社会纠纷,而不同的社会纠纷必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别,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纠纷中,甚至有可能出现各种合法的、正当的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司法者还有可能面对贪婪、狡诈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官应当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区别对待,在各种合法的、正当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时,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各种正当社会利益的平衡。唯有此,才能为建设一个正常的社会发挥司法者应有的贡献,进而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发挥司法者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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