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慈善法修订草案
让慈善“润物细无声”
2022-12-30 10:02: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12月29日上午,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慈善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践,在完善慈善的定位作用、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慈善工作、优化相关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做了比较好的修改完善。

  吴恒委员表示,特别赞成这次修订当中新增了“应急慈善”一章,这充分反映了国家及各地这些年来应对重大的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慈善行为所发挥的正面信息和有效举措。也很赞成明确了红十字会等组织可以开展相关的慈善行为,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借助慈善组织让普通民众发扬中华民族这一优秀文化传统,这是很好的举措。

  白春礼委员也认为,草案根据实践经验增加了“应急慈善”等相关内容,健全了制度规定,加强了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

  “中华民族有积德行善的传统美德。”朱明春委员说,慈善事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业,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我国现代慈善起步晚发展慢,总体上规模偏小,修改慈善法非常必要。

  与会人员提出了不少有益建议。曹建明副委员长在分组审议中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力度,有必要根据违法所得规模增加对慈善组织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情节恶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业禁入的处罚。

  徐延豪委员建议,应明确提出“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国家应该鼓励这种行为,让慈善行为受到全社会的赞扬和尊重,大力弘扬慈善精神。

  “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认为,草案关于慈善信托的优惠政策不够明确、具体,应增加“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比照慈善捐赠执行”、“受托人收到慈善信托财产后,应当向委托人开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慈善信托专用票据”等具体规定内容。

  郑功成委员提出了个人捐赠的免税额没有改善、对扶贫济困捐赠的特殊优惠政策无法操作、褒奖机制不健全等待完善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