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才能从根本上发挥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加快构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这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时代,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数据日益成为不可缺少的新型生产要素,构成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蕴藏着巨大的价值。一方面,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会产生更多的可能性、更大的生产力。不断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能够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满足需求而又实现价值。因此,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既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积极进展。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到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纳入保护范围,相继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再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出重要部署,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形成了数据要素市场的顶层设计和方向性指引,构筑起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四梁八柱。
此次印发的《意见》,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构建四个制度,推进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鼓励试验探索、稳步推进制度建设等四项措施,旨在有效破除阻碍数据要素的供给、流通、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度红利加速释放,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方面的一次次制度性突破和机制性创新,有效提升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是迭代更新快、使用效率高、应用成本低的新型生产力,数据是具有非竞争性、无限供给、易复制、边际成本极低等属性的新型生产要素。只有因时因势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才能从根本上发挥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高效流通使用与安全可控等方面的关系,构建更加完备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就能最大限度挖掘数据要素富矿,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