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诽谤法官被行政拘留案
2022-12-13 14:06: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强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26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人潍坊某置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潍坊某置业公司收到判决书后,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办案法官宿舍楼的单元门上张贴污蔑该法官的举报信。次日,李某继续在办案法官所居住小区内的12个单元门口张贴相同内容的举报信。李某还在同月27日至30日期间,拨打办案法官电话一百余次,发送数十条辱骂骚扰短信,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视频。后办案法官向单位如实报告情况并报警。

  处理结果

  潍坊中院了解情况后表示坚决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接到法官报案后依法进行了调查,认定李某诽谤、辱骂法官,严重干扰了办案法官的正常生活,损害了法官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李某故意离开潍坊逃避处罚,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执行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

  该案对于依法维护法官合法权益、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李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时,不是采取合法途径依法表达诉求,而是泄愤报复,辱骂、诽谤法官,干扰法官的正常生活,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李某不法行为的做法,有力保障了法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