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拒不支付赔偿款 执行110冒雨扣车没商量
2022-12-06 10:56:48
中国法院网讯(丁岚)12月3日傍晚,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冒雨雷霆出击,成功将拒付赔偿款的失信人朱某匿藏的轿车强制扣押到法院,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为促进案件顺利结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2年1月,家住定远县炉桥镇的朱某驾驶货车行驶到该县永康路段逆行时将行人胡某撞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朱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朱某赔偿胡某各项费用共计10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和解协议。然而朱某在支付了36000余元赔偿款后却玩起了“拖字诀”。后经查询,朱某名下有一辆新购买的大众朗逸牌小型汽车,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车查封,由于朱某长期外出打工,行踪不定,车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
12月3日下午4点多,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胡某提供朱某车辆在其居住的社区出现的线索后,便火速驱车冒雨赶赴现场,通过多方查找,最终在一栋居民楼的空地上发现该车。因无法联系到朱某,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便联系拖车,成功将轿车扣押至法院。下一步,该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