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和解促进腾退 维稳助力营商
2022-11-30 15:45:43 | 来源:大连中院执行宣传微信公众号
 

  近期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猎鹰突击”专项执行行动如火如荼进行时,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也完成一件拍卖房产的腾退工作。

  大连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姜某、张某等7名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经查除姜某、张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拍卖及变卖程序后无人竞买,最终以拍卖保留价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大连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物抵债裁定送达当事人后,被执行人姜某拒不腾退,说:"房子就算抵债给申请执行人了,我也不会腾退的,我老父亲80多了,患有癌症,现在就在房子里住着呢,你们法院要是有本事你们就强制腾退,谁去腾退房子,你们谁就养着我爹吧。"经调查,被执行人姜某所说情况属实,其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不是为了抗拒执行,其父亲确实病重在化疗期,此时不宜更换住所。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想法后,高新区法院又多次协商申请执行人,建议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自动履行期。申请执行人也有顾虑,怕时间长了,案子没人管了,拿不到房子。

  针对双方的想法,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和解,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三个月的宽限期,期满后被执行人必须自行腾退;腾退完毕后,解除对姜某采取的相关执行措施。两个月后被执行人父亲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在宽限期届满前被执行人姜某自行腾退了案涉房屋,本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过程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给予和解的空间和时间,既维护了法律的底线又调动当事人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平衡各方的利益需求,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减小执行中的阻力,达成案结事了的目的。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