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法院为受不实举报的法官澄清正名案
2022-11-22 10:42: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尹卫华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侵权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李某无端猜测法官对张某有意偏袒,在案件败诉后对法院和主审法官更加不满,持续实名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举报法院偏袒张某、主审法官徇私枉法,给法官造成巨大压力和困扰。
处理结果
2021年10月,海珠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迅速通过审查公安警情记录、街道执法材料、产权资料、测绘报告等相关案件材料以及开展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最终认定举报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反映问题失实。纪检监察组向李某反馈了调查情况,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4月19日,海珠区法院召开澄清通报会,纪检监察组宣读了为法官潘某澄清正名的函告,正式对有关失实举报予以澄清。
典型意义
向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举报一定要如实依法进行,不得捏造事实,不得诬告法官,不得借助向法院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给法官施压。本案中,针对李某的失实举报,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核查线索,纪检监察部门在核查后对失实举报进行公开澄清,消除不良影响,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