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近日报道,随着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一些假冒品牌商品在城市大超市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后,开始向中小超市转移,这一现象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其实,中小超市成为知识产权侵权高发地的问题存在已久。像报道中提到的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的这家小超市,因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案例,在当地就有不少。据统计,慈溪法院近3年来平均每年就有100起知识产权案件和中小超市有关。其他地方也有很多类似案例披露。由于此类诉讼维权的主体多为知名企业,且结果往往以中小超市被判侵权赔偿而告终,因此这一现象曾被戏称为“大象踩蚂蚁”。
对于这一现象,有网友认为小老板们很冤,毕竟他们不是侵权源头,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侵权。对此首先应当明确,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侵权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只要侵权事实存在,就具有违法性。因此,“不知”并不能成为违法的抗辩理由。当然,如果是抱着侥幸心理的恶意侵权,法律责任更重。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论对于保障权利人利益,还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抑或促进更多中小超市提高法治化经营水平,都意义重大。
中小超市如何摘掉“侵权高发地”的帽子?这需要监管部门、企业与社会主体相向发力。一方面,大企业要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主动出击;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假冒伪劣商品流向追踪,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再者,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普法宣传,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让一些缺乏权利保护意识的中小超市经营者逐渐树立起合规经营意识,从而让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大超市和城郊乡村小超市都无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