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深刻反省自身错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监护职责。”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刑庭法官语重心长的对被告人方某进行着思想教育。
日前,贵溪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开设赌场罪案,被告人方某、张某均被判处获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针对方某带领未成年儿子共同开设赌场的情况,贵溪法院依法向方某及其配偶苏某甲发出刑事审判中首份家庭教育令。
图为承办法官向方某送达《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被告人方某与儿子苏某乙(未满16周岁)、被告人张某商定共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先后容留多人参赌(含两名未成年人)。双方约定所得盈利由方某、苏某乙占50%,张某占50%,其中张某和苏某乙负责日常管理,方某负责收取赌资并管理账目。2022年5月,被告人方某和张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经承办法官核实,苏某乙的父亲苏某甲长期在外务工,疏于对苏某乙的管教;而被告人方某作为母亲,与苏某乙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苏某甲和方某均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对苏某甲和方某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劝导,反复向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令下达后,承办法官对苏某甲和方某详尽阐释了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其严格遵照执行。
贵溪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高度注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遵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充分依托该院“周淑琴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优势和经验,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全力弘扬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