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鉴定文物致1800余人受骗
重庆13人组团诈骗鉴定费五百余万获刑
2022-11-09 08:4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温祺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以文物鉴定、推拍、私洽、收购为套路的特大系列养老诈骗案。被告人许某系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魏某等12人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3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被告人许某与邓某(已另案处理)、章某(已另案处理)三人共同出资成立重庆隆乾文物鉴定有限公司,公司对外宣称具有国家文物鉴定资质、可以出具有司法效力的鉴定报告。经培训,公司聘请的业务员通过吹嘘夸大被害人的藏品价值,虚构公司有出售藏品的渠道,并承诺经该公司鉴定藏品达到四级(价值5万元至2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将直接收购或代为拍卖并退还鉴定费,使得被害人产生自己的藏品是可以退还鉴定费的真品,并能出售获取高额利益的错误认识。公司运营期间,虚构其与多家知名拍卖机构有合作关系,伪造多个获奖证书、牌匾,并将上述虚假内容和伪造的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广泛散播,吸引大量被害人关注。其业务员再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与被害人联系,实施诈骗。
被告人魏某等12人先后入职隆乾公司担任业务员,明知该公司虚假鉴定骗取鉴定费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实施诈骗,并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许某、邓某、章某等人为主要领导者,被告人魏某等12人参与的诈骗组织。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有重庆、四川、安徽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1869名被害人委托该公司共鉴定2460笔,被骗取558万余元鉴定费,其中有526名被害人年龄超过60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