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进小区难过“物业关”,这似乎已成为一个普遍问题。2022年年初,为了在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家住河北省唐山市的徐先生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却遭到明确拒绝。无奈之下,徐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物业公司为徐先生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10月30日《法治日报》)
买新能源汽车容易,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难。近年来,国家“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需求与消费者降低用车开支、缓解开车堵点(限号)、提升开车便利度、追求消费时尚的需求叠加在一起,推热了新能源汽车消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为满足消费者的充电需求,车企往往随车配送充电桩,然而,很多消费者享受不了车企的充电桩福利,因为物业公司在充电桩进小区的最后100米卡了脖子——业主想在小区安装个人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书,但这个同意书却变成了“拦路虎”。
去年12月,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公司董事长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车主对小区充电桩安装难的抱怨并介绍,当年该公司交付了4万多台新能源汽车,但随车配送的充电桩却有近2万根送不出去。车企送不出充电桩的无奈与消费者安不了充电桩的困难相呼应,均指向了小区物业公司的消极作为。
物业公司大都以电容量不够、不具备电力条件、充电桩影响电力系统运转、存有安全隐患、附近有公共充电桩可用等理由来拒绝业主的充电桩安装申请。但这些理由通常都站不住脚,或者物业公司的说辞通常都是主观片面的。有些老旧小区的电容量确实有限,对充电桩维护管理不到位也可能产生漏电、着火等安全隐患。但要评估场地条件、电力条件等是否符合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应该由供电部门的专业人员通过专业流程来操作,不应该由物业公司主观判断。
实际上,不少物业公司都因不熟悉充电桩安装程序、怕麻烦、怕风险以及其他利益考量而简单粗暴地拒绝业主的安装申请。物业公司的消极作为不仅妨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需求,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也背离了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物业公司不是行政许可部门,不能成为小区安装充电桩的“电阻”,而是应该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便利和帮助。国家相关政策明确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协助、配合。物业公司有配合安装的义务,没有审批安装或拒绝安装的权力。物业公司应该摆正位置,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更积极的姿态履职,多帮业主想办法、找路径,砍掉充电桩进小区的自设门槛,把充电桩安装审核交给专业部门,并加强对用电安全的巡查检查,督导业主履行好对充电桩的维护管理义务。
住建、供电等部门也应加强对物业公司卡阻充电桩安装乱象的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物业公司无理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做法进行纠正,明确充电桩进小区的条件、流程和勘查、审核责任主体。应当拉出物业公司的负面行为清单,从机制上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为民众化解充电桩进小区的堵点、难点、痛点,营造更加安全、便捷、有序的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