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促成一批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被执行公司主动全额履行,为40名群众追回劳务工资8万余元,既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柔性和温度。
张某等40人为宁夏某公司提供劳务输出,后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停产停业,进而劳务工资未能全额支付,张某等人索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经调解,该公司需支付张某等人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但因该公司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支付,自7月中旬开始,张某等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但公司账户只有6000余元,远不足以支付劳务工资。张某等人辛辛苦苦的劳务工资未能得到及时保障,显得非常焦急。而该公司的老板黄某称其公司再未经营,没有收入,他自己也在打工,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张某等人的全部劳务工资,为此感到非常羞愧,希望能够允许他分三个月三次向张某等人支付劳务费,并承诺10月底前一定将案款支付完毕。执行法官了解到情况后,一边不断鼓励黄某好好打工,争取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在短时间内付清张某等人劳务工资;另一边,执行法官也耐心细致地做张某等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张某等人和法院一起耐心等待黄某赚钱还款。8月和9月,黄某分别于20日前如期履行了义务。10月,恰逢疫情防控关键期,黄某被封控在家,心急如焚。20日,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说明原因并表示正在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筹集资金。法官考虑到黄某的实际困难,于是多次与张某等人进行沟通,获得其理解,并再三叮嘱黄某一定要信守承诺,不能再食言。五日后,黄某交清了最后一笔案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黄某也终于安心了,张某等40人的劳务工资也全部拿到了手,皆大欢喜。
该系列案的圆满执结,既源于隆德法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为民”自觉,也源于被执行人内心诚信意识的回归。近年来,隆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的理念,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生效裁判,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