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8月11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作动员部署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王祖贵传达学习了《关于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开门搞活动”的通知》,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创建标准、创建内容和创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有力抓手,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难纾困作用,始终不渝地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向全社会全面展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崭新风貌,推动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迈向新台阶。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要深刻理解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创建示范法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真诚的为民情怀办实事,以高效的办案水平聚民心,深化司法为民情怀,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二是明确目标,着力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聚焦审执主责主业、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等重点任务,厘清思路、细化举措、切实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三是强化领导,全力确保创建活动品质效益。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系统推进,与“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审判执行业务相结合,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充分运用法院内外网、“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抓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