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持证“开唱”实有必要
2022-09-28 14:59:56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静子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拟明确“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应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引发关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云演出”突破了线下场地、人数等防疫限制,各类精彩文艺形式不断涌现。从经典话剧《茶馆》走上“云端”吸引5000万人次进入直播间,到老牌歌手竞相开启线上音乐会创下千万级甚至破亿的观看量,互联网文化活动驶入繁荣发展“快车道”。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高达1.42亿,线上演艺市场潜力广阔。

  2020年有线上演出“元年”之称,经过两年多发展,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也难逃一些“成长的烦恼”。究其原因,新业态与传统营业性演出存在明显区别,由于没有现场观众等诸多特点,企业无法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演出许可。加之互联网文化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直播生态仍待优化等,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演出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势在必行。

  细究《通知》主要内容,涉及网络演出剧(节)目的概念、对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对进口和国产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管理要求等多方面,释放出加强内容把关,积极引导经营单位生产有益优质文化产品的信号。正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文艺精品往往能触及人的灵魂。于网络入口处“截胡”含有不良内容或错误导向的产品,也是涵养风清气正网络生态、护佑优秀文艺创作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种文艺新业态,包括线上音乐会在内的网络演出剧(节)目自应牢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通知》拟规定“网络演出剧(节)目不得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内容”,即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侵害民族风俗与习惯、宣扬迷信等,正是重申这一价值导向的突出表现。方向对了,互联网文化活动才能行稳致远。

  “多见者博,多闻者智。”政策同样需集思广益、贴地前行,如此才能精准反映群众心声,助力互联网文化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网友存在的“持证‘开唱’是否会挫伤歌手举办音乐会的积极性”“加强内容管理是否会影响创作者的热情”等担忧,有关部门有必要充分倾听、认真研究,从而使政策趋于完善。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