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山那片绿
2022-08-26 10:10: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国宝
 

  青山正翠绿,晚霞映山峦;初夏山里,凉风习习。6月1日下午4时许,合议庭成员深入案涉现场,勘验山地界限。

  这是一起山地租赁纠纷案件,多年来,双方对协议界址发生分歧,村乡多次调解无效,最终酿成诉讼。

  2006年11月的一天,李家村小组与刘某签订山地租赁协议,李家村小组将“羊跑地”“巧岭口”及荒地约80亩租赁给刘某开发,租期五十年,每亩每年租金45元,计年租金3600元,于每年12月底付清。租赁山地四址为东至乡林场刘家水泥路,南至山脚,西至刘家水田,北至刘家水田,协议还约定了其他事项。

  根据林权证,“蛙跳坪”林权所有人李家村小组,面积39.9亩,东至公路,南至水库,西至水库,北至自己山;“羊跑地”林权所有人李家村小组,面积53.9亩,东至自己山,南至水库,西至水田,北至退耕还林地;“巧岭口”林权所有人李家村小组,面积19.8亩,东至公路,南、西、北均至田。

  2015年6月,李家村小组以协议未经村民小组会议决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协议时,未取得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确认,但是协议签订后,李家村小组依约逐年收取租金。2011年2月9日,李家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废止协议,但是仍然每年继续收取租金,所收租金用于村公益事业,应当认定该协议已得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事后追认。李家村小组要求确认协议无效,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协议应继续履行。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该起诉讼落下帷幕,另起纠纷接踵而至。李家村小组认为“羊跑地”“巧岭口”及荒地实际面积超出80亩,协议中不包括“蛙跳坪”山地;刘某认为协议东至乡林场,应当包括“蛙跳坪”山地。双方对界址发生分歧,村乡多次调解,均没有取得效果。

  2020年12月,李家村小组自行雇请测量公司对案涉山地面积进行人工测量,并于2021年2月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停止侵权、退还被侵占山地、荒地103亩、补交租金及恢复植被。6月28日,法院以诉讼请求不具体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待条件成就可依法另行起诉。

  2021年12月,李家村小组再次自行雇请测量公司继续对案涉山地利用无人机进行测量,并于2022年3月9日再次起诉,要求刘某返还“蛙跳坪”山地39.9亩,恢复“蛙跳坪”植被,补交租金27100元;返还除“羊跑地”“巧岭口”以外其余山地和6.3亩以外其余荒地。

  该起山地租赁纠纷案件,属于第二次起诉。立案后,电脑随机分案,兜兜转转,短信通知,由我主审。3月中旬,恰巧发生疫情,下乡办案,现场勘验,只能按下“暂停键”。

  这是一起棘手的涉生态环境纠纷案件。

  收到案卷后,埋头在案卷中,皱着眉头仔细翻阅着案卷,诉请、事实、理由,人物、案情、证据,细细梳理,圈阅重点,一一标明,力求严谨。“纠纷原因是什么?争议焦点是什么?解决办法在哪里?”掩卷瞑想,确定思路,起身移步,站在窗户边,阳台上绿绿的吊兰,映入眼帘,给吊兰浇点水,修剪整理;看看窗外,庭院内木樨树,尖尖的嫩叶,绿得蓬勃,格外显眼。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生态环境好了,“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是的,审判工作应践行“两山”理念,法护青山那片绿。

  为了查清事实,6月1日下午4时许,合议庭成员一行四人,驱车前往案涉山地。

  6月1日,国际儿童节。车辆刚出县城不久,一所乡村小学矗立在公路左边;操场上,是同学嬉戏玩耍的身影。“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是的,“童年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

  山路弯弯,田园山野绿意盎然,眺望青山绵延起伏。

  车程约莫半小时,到了案涉山地现场。“这是刘家水泥公路,往前走就是‘巧岭口’。”李家村小组长介绍道,“‘羊跑地’‘巧岭口’之间是荒地,就是协议上所说的荒地。”顺着李家村小组长手指方向,“巧岭口”“羊跑地”之间的荒地,呈坡形向前延伸。

  青山正翠绿,晚霞映山峦;初夏山里,凉风习习。

  在刘家水泥公路上行走,走过一段下坡路后,便出了“巧岭口”山地,眼前呈现一片水田。初夏季节,绿油油禾苗,长势喜人;田间地头,微风吹来,闻到泥土芬芳。据介绍,李家村小组与刘家村小组,静静地立在乡村公路两旁,绿树绕村,粉墙黛瓦,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沿路返回,右拐进入了一条沙子铺就的山村小路。

  “右边是‘羊跑地’,左边是‘蛙跳坪’。”李家村小组长说道,“这条山路,界限清晰。”

  “不管叫什么山名,反正这一片都在租赁协议范围内。”刘某提高声音解释道。

  “前面就是水库,协议上南至山脚,应当是‘羊跑地’山脚,不可能到‘蛙跳坪’山脚。”李家村小组长介绍道,“‘蛙跳坪’根本不在协议范围内。”

  山路两边,树枝绿叶,微风吹拂,轻轻摇曳;初夏季节,偶有蝉鸣。“在乡村,蝉是夏季的歌手。夏天,只要有树,就会有蝉。只要有蝉,就能听到蝉在歌唱。”树上栖息的蝉,天气愈热,蝉鸣愈亮,蝉声此起彼伏,大有唱响夏天宇宙之势。山村美景,有办案任务,没有闲情欣赏。“蛙跳坪”山地树木,密密麻麻,枝繁叶茂,原生林状态,像一把绿荫伞,成为小鸟栖息的天堂。

  山村小路,路面不宽,略容一辆车通行,路程一里左右,边走边察看,曲径通幽,山路尽头,忽见一片新天地,眼前豁然开朗,山脚下有一座水库,绿水清澈,青山荡漾在水上;抬头仰望,蓝天白云,天空纯净,晚霞吻着夕阳。微风轻拂,水面涟漪,三两只蜻蜓,在水面上盘旋,不一会儿,停落在岸边低矮树叶上。树林里,时有鸟鸣声。水库岸边一块坪地上,有二三间平房,袅袅炊烟在空中飘荡。

  “水库边坪地上房屋,是承包水库养鱼户的。”李家村小组长介绍道。微风轻轻地抚在脸上,一只鸟从头顶上掠过,飞进了树林里。

  屋顶炊烟,水库鱼跃,倦鸟归林,栀子花开,恍若看到一幅山村渔民生活图。徜徉流连,让人放飞思绪。树木和花草,在蓝天白云下生长,冒出了枝丫;守着青山,养鱼持家,泡一杯茶,居住平房,也如广厦。“青山相待,白云相爱,梦不到紫罗袍共黄金带。一茅斋,野花开。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陋巷箪瓢亦乐哉。贫,气不改;达,志不改。”渔民生活,怡然自乐。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山水相依,彰显灵气,青山绿水,仿若仙境。

  6月30日上午,天空飘着丝丝细雨。为进一步核实案情,冒雨深入‘蛙跳坪’山地,查看树木移栽情况。夏天的雨,总是琢磨不透,小雨转而成了阵雨。雨滴打在雨伞上,滴哩嗒啦,犹如调皮的小精灵,把伞面当成小鼓,兴奋而用劲擂起;雨水打在花草上,花草弯下了腰,低眉俯首。蹲下身子,倾听雨滴大地的声音,仿佛拨动了大地的心弦,谱出串串美妙的音符。那音符,在田野上跳跃,在树林里跳跃,在心里跳跃。

  走在“羊跑地”“蛙跳坪”之间沙子铺就的山村小路上,雨水淋湿了裤脚,鞋子沾满了泥巴。夏天的阵雨,总是这样急促匆忙,出人意料。刚刚还是雷阵雨的天气,须臾之间,阵雨就停了,那黑云边上镶着白云,渐渐散去,太阳光芒透射出来,照耀着大地。水库面上,雾气朦胧,树枝倒映水中,清澈水面,波光闪闪。“蛙跳坪”山地上的树枝,像水洗过一番,绿得可爱。“软草平莎过雨新,轻沙走马路无尘。”空气清新,环境宜人,十分惬意。

  “‘蛙跳坪’山地上,主要是松树见多,零星地还夹杂着毛竹。”李家村小组长说,“蛙跳坪”山并不高,面积39.9亩。“蛙跳坪”山坡上,松树等郁郁葱葱;阵雨过后,空气清新;温度降低了,“知了”安静了。“蛙跳坪”山地,面积不大,在老百姓心里,这就是他们的根脉;这就是他们的希冀。“我深深地爱着你∕这片多情的土地∕我踏过的路径∕阵阵花香鸟语∕我耕耘过的田野上∕一层层金黄翠绿∕我怎能离开这河叉山脊……我轻轻地走过这山路小溪∕我捧起黝黑的家乡泥土∕仿佛捧起理想和希冀……”置身这片土地,会想起《多情的土地》那优美的旋律。

  “这五棵树是他移栽来的,不晓得叫什么树名。”李家村小组长指着“蛙跳坪”山地说道,“山地上堆放的石头,是他从外面装运来的。”

  “这两棵好像是杨梅树,是他移栽来的。”李家村小组长指着刘家水泥公路拐角处两棵树说道,“水库边上那两三排银杏树也是他移栽的。”

  “咔嚓,咔嚓,咔嚓……”书记员用手机拍照存卷。

  “制作实地勘验笔录,把相关情况标志清楚。”我向书记员说道,“标明位置,与照片相对应,让双方签字确认。”

  “好的。”李家村小组长说道。

  “刚才打了电话给他,那几棵树是他移栽的。”刘某代理律师说。

  7月12日,小暑过后第五天,上午10时许,炎炎夏日,炽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和书记员驱车前往村委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寻找解决办法。村委会胡主任正在忙碌,见我们到来,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介绍案涉山地情况。

  “‘巧岭口’‘羊跑地’之间荒地是李家村小组的。村委会出具了一份证明,我和林业局人员到了现场,察看地形,那块荒地,据林业局人目测,约有20亩至30亩。”

  “以前村、乡是否调解过他们间纠纷?”我询问道。

  “法院委托乡调解,乡驻村刘副书记来调解过。”胡主任解释道,“调解时,我们还到了现场察看。”

  “村乡调解时,双方意见如何?”

  “李家村小组意见,协议上说80亩,实际上再多个20亩也行,丁某卖的是树和房屋,但是他没有权利占用这块山地。刘某认为,按照四址范围确定,以前没有测量工具。”胡主任遗憾地说,“村委会找双方做工作,希望协商解决;最后还是谈崩了,没有调解成功。”

  “‘蛙跳坪’山地,山村小路靠近水库那边,主要是松树和毛竹,还是原始生态。”胡主任补充道,“在丁某转让的那块山地,他堆了些石头,栽植了树木。村、乡找到他,叫他不要动,还在打官司。他说,‘他打输了,不要李家村小组出钱,归李家村小组所有’。”

  “双方签订这份租赁协议,您对四址界限有什么意见?”我将两份协议递给胡主任看,询问道,“丁某与刘某签订的那份协议,您有什么看法?”

  “从双方租赁协议来看,乡林场应该是通往乡里主路,东址应是水泥公路;南边应当是‘羊跑地’到水库那条小路,‘蛙跳坪’‘羊跑地’以小路为界,从小路往前走至水库,水库边‘羊跑地’为山脚;西、北边双方没有异议。”胡主任仔细看了协议后认为,“丁某签订那份协议,只是丁某将树和房屋卖给了刘某,不涉及土地问题。”

  恰是正午时刻,匆匆往回赶,空气带着灼热感,脸上汗水流淌,衬衫也湿了,放下案卷,对镜整理,“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该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三次下乡,勘验现场,核实案情细节;三次开庭,查清案件事实,认真听取意见。本着妥善化解纠纷目的,多次与双方进行耐心沟通,更希望通过村乡调解,能化干戈为玉帛;但是,双方因多年分歧,积怨较深,还是未能达成协议。

  合议庭合议后,刘志成院长亲自听取汇报,并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根据协议内容,认定“蛙跳坪”不在租赁协议范围内,刘某应立即停止侵害“蛙跳坪”山地;在“蛙跳坪”山地堆放的石头,限期清除;在“蛙跳坪”山地的树木,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移栽,恢复植被,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服判,判决现已生效,“案结事了”目标如愿实现,多年山地租赁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文中当事人名和山名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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