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发布全省首个《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引导人民法院围绕群众满意度,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据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南浔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联合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全省率先起草制订《规范》,通过建立可量化、可执行、可操作的评价体系,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得怎么样,由群众说了算。”南浔区法院政治部主任沈晓婷介绍说,《规范》在制订过程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司法服务过程中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提炼总结并作为区级地方标准固定下来,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体现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在内容上注重总结南浔特色经验。
“《规范》围绕助力南浔共同富裕主题,规定了助力城乡建设、社会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参与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等要求,是一项极具地方特色亮点的地方标准。”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洪冬英教授评价道。
《规范》全面涵盖法院工作,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工作保障、助力共同富裕、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便民数字赋能、司法创新、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测评和评价程序等13个章节。同时,把人民满意度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评价标准,科学引领全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民法院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据了解,接下来,南浔区法院还将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建立由定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评价专家组抽查组成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其中,定期满意度调查通过走访代表委员、窗口服务即时评价、网上服务即时评价、进村社进企业调查等多种方式展开,对照测评结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推出一批“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