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搬进家 化解纠纷促和谐
2022-07-27 14:29:41
中国法院网讯(李蕊)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利群众诉讼的一种“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也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的重要途径。7月20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人民法庭法官姚国富一行三人,来到月亮湾街道闫湖村委,针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了巡回审判。
原、被告双方1996年打工相识,认识几个月后同居,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告于1997年生育一女孩,于1999年生育一男孩。原、被告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和沟通,婚后经常生气打架。现在原、被告的二个子女均已经成年并结婚。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难以共同生活,并且已经分居十多年,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开庭前,姚国富认真查看分析案件材料,并及时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了解到原告的腿有病,不能远行,并且之前曾因夫妻不和多次打闹,有服毒自杀的倾向,要求离婚的诉求非常迫切。面对情绪极不稳定的原告,前期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为了缓和原告情绪,解决原告出行不便的问题,姚国富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庭审。庭审过程中,姚国富耐心调解,协助双方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双方情绪激动时及时给予引导和劝慰,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起案件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