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用“三尺巷”化解“二尺六”纷争
2022-07-26 10:46: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旭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7月18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法官宋庆庆在给因为“二尺六的小巷”伤了和气的当事人庄某勋、庄某义讲“三尺巷”的故事。
庄某勋、庄某义是大店镇大店四村的邻居,两户之间隔一条二尺六的小胡同。2010年春天,两家先后翻建了新房,致使原有地势地貌发生变化,导致胡同排水不畅,每逢下雨,庄某勋的老房便渗水严重,造成屋内墙面、物品发霉。为此,原本关系融洽的邻里积怨颇深,多次争吵,村委虽多次出面调解,均无法化解。
7月4日,庄某勋一纸诉状将庄某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清理胡同,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房屋渗水造成的损失5000元。大店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宋庆庆明白邻里纠纷虽“小”,但事关当事人的幸福,更事关社会和谐政治安定。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官,不仅仅要定分止争,更应当通过化解矛盾,彻底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
在调解现场,法官先向双方释法明理,然后用“三尺巷”典故感化、教育双方当事人。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明法示理、说服教育感化,被告终于同意清理胡同,恢复原状,但不同意赔偿。看到调解有了希望,法官急忙用“让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风平浪静”“远亲不如近邻”来教育原告,不要因为赔偿问题继续破坏了“金邻居”的关系。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诚说服教育,原告同意了放弃赔偿,激动地说:“宋法官,谢谢你!谢谢你帮俺解决了压在心头十几年的‘烦心事’。”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