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区法院审结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2022-07-25 14:42:43
 

  中国法院网讯(陈丹 陈亚莉)“谢谢法院,从破产清算到破产和解,不仅保住了企业,也帮我们保住了工作岗位。”企业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多方努力以破产和解的方式帮助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新生。7月21日,该企业的职工代表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董泽锋送来锦旗。

  武汉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因资不抵债,2021年11月,债权人袁某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收案后,汉阳法院依法适用简化审理方式由法官董泽锋独任审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承办法官与公司股东沟通时发现,该公司原本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股东不甘心企业就此进入破产清算,愿意以个人资产承担公司债务,该案有和解的可能性。

  为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企业发展留下生机,法官和管理人组织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协商,推动债务人武汉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与全体债权人于2022年5月自行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由股东出资分三期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该案涉及债权总金额为15万余元,包括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根据和解协议,职工债权清偿比例达100%,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77.02%。

  协议达成后,法官积极督促公司股东按照协议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第一期款项约4万元已按时支付,清偿了全部破产费用、职工债权及部分普通债权。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