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城区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有5人经抢救已无生命体征;7月4日,江苏省泰州市数名少年在江边嬉水,两人溺水失联;7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名10岁男孩落水,不幸溺亡……短短一周内,多地发生数起青少年溺水、溺亡事件,令人痛心。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溺亡事件多数发生在野外开放性水域,有的甚至发生在明确禁止游泳的水域。(7月19日《法治日报》)
青少年暑期溺亡的悲剧近年来频频上演。仅今年6月至今,青少年溺亡事件便多达数十起。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每年青少年溺亡发生地,80%以上是在野外开放性水域。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称,野外开放性水域通常一米以下水温偏低,人在水里容易抽筋失去控制,此外水底的水草、垃圾袋、绳子和树枝等都是“隐形杀手”,人一旦被缠住就难以脱身导致溺亡。
相比正规的游泳场所,野泳之“野”,正是在于其水下不确定因素多,加上周边缺乏基本的保护措施和救援资源,危险系数很高。尽管“野泳有风险,下水需谨慎”的警钟敲了无数遍,但依然挡不住一些青少年野泳的热情。喜欢玩水是孩子的天性,炎炎烈日下,江河湖泊、沟渠池塘的美妙散发着极强的诱惑。一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孩子,千方百计地挣脱各方面的约束,不顾安危去野泳,为的就是寻求一时“痛快”。
防范青少年溺水,必须织牢安全网。这不仅需要家庭层面的谨慎,更需要包括学校、街道社区、政府部门等形成合力。近年来,各地为防范青少年野泳,不仅设置警示牌、加大宣传和巡逻监管力度,还出台预警奖励制度、发布溺水风险点警示图,有的地方在重点及危险水域安装防溺水智能监控一体化系统,旨在动员全社会参与到防范青少年溺水事件中来,形成共同防范青少年溺水的大环境。这些举措,都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也要意识到,再周到的管理都会存在疏漏,再严密的看护都有可能疏忽。比如,当水域又宽又长时,即使增加管理人员,也无法杜绝青少年下水野泳,管理人员只能劝诫,无权强行制止或驱逐。而一些偏远水域只是竖起警示牌,更起不到强效约束作用。缺少安全的亲水环境和避暑条件,缺少能吸引青少年的暑期娱乐活动,也使得不少青少年选择野泳而出事。因此,让青少年远离野泳,既要靠“堵”,也要靠“疏”。
首先,要让青少年树立对野泳的敬畏心理。唯有让他们自身充分认识野泳的危害,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而要想方设法入脑入心。比如,有的地方针对青少年心理行为等特点,推出“防溺水童谣”“安全知识大闯关”微课,在寓教于乐中融入防溺水知识,增强孩子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其次,要努力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游泳场所。当然,这需要政策保障,如果财政拿出专门款项,支持各地特别是农村建设游泳场馆,并配备专业游泳教练,给孩子们传授救助知识与游泳技能,溺水的机率就会降低。据悉,长沙已经连续多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全市游泳场所在暑假期间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避免孩子们野泳。
暑假的底色是快乐,但安全是前提。如何让青少年远离野泳,亟需政府部门和全社会不断探索,共同做好“堵”和“疏”的工作,努力消除溺水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