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生夏长,八面来风。七月的广西处处涌动着喜悦和希望:巍巍友谊关红旗招展,滔滔北部湾风帆正劲,熙熙自贸区流光溢彩……这片通江达海、临港沿边的南疆热土生机无限、活力迸发。
跨越高山远水,广西各级人民法院与东盟各国法院和衷共济、和谐共进,紧密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司法协助、司法合作,携手共建高水平司法合作平台,为推动广西和东盟开放合作、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机遇、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和衷共济,务实友好深化司法协作
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广西作为我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自治区,依托“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通衢东南亚”独特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水平推进中国—东盟开放合作。
作为中国—东盟司法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广西法院主动对接服务和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与东盟各国法院的紧密联系,深化务实合作,优化区域合作法治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与东盟创新合作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以真知灼见共谋美好明天。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领导下,广西法院于2014年9月、2017年6月连续承办了两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并通过两个《南宁声明》,在司法合作领域达成诸多共识。
每届论坛举办期间,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齐聚一堂,在务实、友好与建设性的氛围中进行经验分享和广泛交流,促进中国法院与东盟各国法院形成了更为紧密、高效的司法交流合作关系。
以务实举措共促司法发展。广西法院加强培养面向东盟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大力建设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开展对东盟国家当事人电子双语公告送达,在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举办亚洲法官研修班,推进中国—东盟法官交流培训常态化、机制化。
广西与东盟合作前景广阔,RCEP新机遇带来法律服务需求剧增。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广西贸促会签署了《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合作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广西法院与广西贸促系统协调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构建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提供一站式、多元化、全链条的司法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说。
睦边兴边,定分止争维护稳定和谐
边疆稳,边贸兴,边民富。近年来,广西法院立足实际做足“边”的文章,探索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和谐有序的经贸投资关系。
针对广西边境特殊区情,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广西东兴市、靖西市、凭祥市等8个边境县市人民法院涉外商事管辖权,积极回应中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把涉外商事审判延伸到边疆、延伸到国门——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结合“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边境村屯设立法庭调解联络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倾力打造无讼边境、法治边境、和谐边境。
东兴市人民法院成立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与越南边境地区法院、律师事务所建立友好关系,指派有审判经验且精通越南语的法官审理案件。
靖西市人民法院以服务边境贸易为重点,在万生隆国际商贸物流中心设置巡回法庭和办案点,成立中越边境金融纠纷调解室,建立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平而河,友谊关,南疆有天平。凭祥市人民法院结合边境、边贸、边民辖区特点,将阵地前移、力量下沉,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设立保税区人民法庭、旅游巡回法庭、浦寨边境贸易巡回法庭,将涉外涉边纠纷化解在源头、萌芽状态。
受疫情影响,2020年4月起友谊关口岸实行代驾制,出入境车辆均由中越双方固定驾驶员提供代驾服务。今年6月20日,货车司机王某受他人雇请,运输一批货物经友谊关口岸前往越南,遂委托代驾司机吴某转运货物。由于双方互不信任,王某、吴某因5000元押金退补问题产生纠纷。
当天下午,凭祥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法官在调解中耐心厘清案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消了双方的顾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场货物运输风波就此平息。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凭祥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共办理涉边贸类案件187件,结案率达81.82%,其中调解撤诉102件。
开发开放,公正高效护航区域发展
盛夏时节,位于广西南部的北部湾天高水阔,吊车高耸入云。漫长海岸线上的北海港、防城港、钦州港,犹如三颗遥相呼应的璀璨明珠,串起高质量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大局。
作为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唯一一个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密切关注广西重要港口建设及航运发展,设立贵港法庭、防城港法庭、钦州法庭、景洪法庭,与广西海事局签署《共同助力广西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战略协作协议》,以中文、英文、越南文三种语言向社会发布《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白皮书》,以“云评估”等科技赋能海事执行工作,为广西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襟山连海通达东盟,边陲末梢变开放前沿。解码广西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司法答卷,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广西法院不断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推进案件办理精品化、人员队伍专业化、法官视野国际化、体制机制创新化,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成立自贸区巡回法庭,依法公正裁判和调解了一批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商事海事案件。
此前,广西某粮油公司在防城港码头接收货物时发现,由“艾丽肯”号外籍货船承运的大豆热损、碳化严重,预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600万元,遂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受理申请后,北海海事法院细致商讨外籍船舶的扣押方案以及风险应对措施,促成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中国法院管辖,树立起良好的海事司法国际形象。
2021年6月24日,经北海海事法院开庭审理且组织庭后调解,该案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粮油公司一次性拿到经济损失赔偿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青松寒不落,碧海阔逾澄。广西法院将不断深化与东盟各国法院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司法事业发展和法治文明进步,着力打造面向东盟对外司法合作“广西样本”,以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东盟高水平开放合作。